文章正文
建置隶属 586年(隋开皇六年),在县境设立冠氏县,以境内东古城春秋时为冠氏邑得名。至于冠氏邑命名缘由,除有冠氏的封邑等传说外,未见确凿的信史记载。
建县前,该地春秋、战国时为冠氏邑(治所今东古城镇东古城)、黄邑(治所今梁堂乡黄城),先后属晋国、魏国、赵国;秦代时东部属东郡,西部属邯郸郡;西汉、东汉时属冀州魏郡;三国时属魏国的冀州阳平郡;西晋时属司州阳平郡;十六国时先后属后赵、前燕、前秦、北魏的司州和中州阳平郡、冀州贵乡郡、晋州和相州的阳平郡;南北朝时先后属北魏相州阳平郡、东魏司州阳平郡、北周毛州阳平郡;隋代初属毛州。从西汉直至隋代建县前,均为馆陶县地域。
606年(隋大业二年),毛州废,冠氏县改属武阳郡;622年(唐武德五年),复置毛州,冠氏县遂再属毛州。627年(唐贞观元年)统一设道,属河北道魏州魏郡;五代时先后属后梁和后唐的魏州、后晋的广晋府、后汉和后周的大名府;北宋时改道为路,属河北东路大名府;金代,属大名府路大名府;蒙古统治初,属东平路。1269年(蒙古至元六年),冠氏县升为冠州,直隶中书省;1370年(明洪武三年),降州为县,改称冠县,此为冠县定名之始,属山东布政使司东兖道东昌府;清代,冠县属山东省济东泰武临道东昌府。
1912年,冠县属山东省济西道东昌府;1913年,改属东临道东昌府;1928年道废,直属山东省;1936年,省下设行政区,属山东省第六区;1938年2月建立冠县抗日政府,先后属山东省第六专署、鲁西北行政委员会、鲁西北行政督察专员公署;1940年5月,建立冠县抗日民主政府,先后属鲁西区第三专署、冀鲁豫区第三专署、晋冀鲁豫边区政府第十八专署、冀南区第七专属、冀鲁豫区第七专属;1945年8月,冠县与永智县合并称永智县。1945年12月,恢复冠县建制,均属冀南区第一专署。1949年7月,属平原省聊城专署。
1952年12月,随隶属的平原省撤销,冠县改属山东省聊城专署;1967年3月,建立冠县革命委员会,属聊城地区革命委员会;1981年12月,冠县革命委员会改为冠县人民政府,属聊城地区行政公署;1998年2月,随聊城撤区改市,遂属聊城市,直至今未变。
境域 586年(隋开皇六年),析馆陶县设冠氏县,境域不详。627年(唐贞观元年),撤销清水县并入冠氏县,境域扩大。明初,县域东界高庄铺,西界唐寺,南界井楼,北界万善。时县域南北长27.5公里,东西宽25公里。另有北越馆陶和邱县而孤悬于卫河之北的“飞地”,俗称“河北18村”,实为31村,最北的一村距县城70公里。1738年(清乾隆三年),将“河北18村”的几个村划属广宗县,余为24村。
1934年测定,全县面积为725平方公里。1940年前后,“河北18村”的其余村划属威县、清河等县,其他境域未变。1943年,张庄区和清水区划属冠堂边办事处,冠堂边办事处撤销后,第六区又划属武训县,第八区及冠馆路以北划属永智县,时县域最小,北界为冠堂路和冠馆路,西界至唐寺,东界和南界为原县境。1945年8月,冠县和永智县短期合并称永智县。同年12月恢复冠县称谓后,县域东界至刘八寨,西界卫河东岸的南馆陶和北馆陶,南界和北界未变。1946年3月,南馆陶区和北馆陶区回属馆陶县,县域与1940年前卫河南境域大体相当。
1956年3月,原堂邑县的柳林区、辛集区和温集区的定远寨、范王庄、黑周3个乡划属冠县,县域扩大。1958年12月,馆陶县全县和莘县的王奉、烟店公社划归冠县,时县域最大,南北长50公里,东西宽52.5公里,总面积2127.8平方公里。1961年7月,冠、馆分县,烟店、王奉两公社回属莘县。1965年3月,馆陶县属卫河东岸南馆陶区的张庄、幺庄、东古城、乜村和北馆陶区的杨召、万善、萧城、许庄、城关等9个公社再次划属冠县。
1943年,将卫河以东、冠堂路以北划为永智县,靠近临清部分划为卫东县,此时县域最小。
从1965年3月至今,县域一直未变。地处山东西部边陲,位于东经115°16′~115°47′、北纬36°22′~36°42′之间。东临东昌府区,北界临清市,南接莘县,与河南省范县仅有一县之隔,西隔漳卫河与河北省馆陶县和大名县相望。全境南北长35公里,东西宽45公里,面积1161平方公里。马颊河、京杭运河以及漳卫河、黄河故道分别纵贯东西境,济邯铁路、309高速公路、329省道横卧腹地,106国道穿西境而过。汽车客运里程,县城东至聊城市53公里,至省会济南187公里,北至首都北京487公里,南至河南省范县城72 公里,西至河北省馆陶县城14公里。
建县前,该地春秋、战国时为冠氏邑(治所今东古城镇东古城)、黄邑(治所今梁堂乡黄城),先后属晋国、魏国、赵国;秦代时东部属东郡,西部属邯郸郡;西汉、东汉时属冀州魏郡;三国时属魏国的冀州阳平郡;西晋时属司州阳平郡;十六国时先后属后赵、前燕、前秦、北魏的司州和中州阳平郡、冀州贵乡郡、晋州和相州的阳平郡;南北朝时先后属北魏相州阳平郡、东魏司州阳平郡、北周毛州阳平郡;隋代初属毛州。从西汉直至隋代建县前,均为馆陶县地域。
606年(隋大业二年),毛州废,冠氏县改属武阳郡;622年(唐武德五年),复置毛州,冠氏县遂再属毛州。627年(唐贞观元年)统一设道,属河北道魏州魏郡;五代时先后属后梁和后唐的魏州、后晋的广晋府、后汉和后周的大名府;北宋时改道为路,属河北东路大名府;金代,属大名府路大名府;蒙古统治初,属东平路。1269年(蒙古至元六年),冠氏县升为冠州,直隶中书省;1370年(明洪武三年),降州为县,改称冠县,此为冠县定名之始,属山东布政使司东兖道东昌府;清代,冠县属山东省济东泰武临道东昌府。
1912年,冠县属山东省济西道东昌府;1913年,改属东临道东昌府;1928年道废,直属山东省;1936年,省下设行政区,属山东省第六区;1938年2月建立冠县抗日政府,先后属山东省第六专署、鲁西北行政委员会、鲁西北行政督察专员公署;1940年5月,建立冠县抗日民主政府,先后属鲁西区第三专署、冀鲁豫区第三专署、晋冀鲁豫边区政府第十八专署、冀南区第七专属、冀鲁豫区第七专属;1945年8月,冠县与永智县合并称永智县。1945年12月,恢复冠县建制,均属冀南区第一专署。1949年7月,属平原省聊城专署。
1952年12月,随隶属的平原省撤销,冠县改属山东省聊城专署;1967年3月,建立冠县革命委员会,属聊城地区革命委员会;1981年12月,冠县革命委员会改为冠县人民政府,属聊城地区行政公署;1998年2月,随聊城撤区改市,遂属聊城市,直至今未变。
境域 586年(隋开皇六年),析馆陶县设冠氏县,境域不详。627年(唐贞观元年),撤销清水县并入冠氏县,境域扩大。明初,县域东界高庄铺,西界唐寺,南界井楼,北界万善。时县域南北长27.5公里,东西宽25公里。另有北越馆陶和邱县而孤悬于卫河之北的“飞地”,俗称“河北18村”,实为31村,最北的一村距县城70公里。1738年(清乾隆三年),将“河北18村”的几个村划属广宗县,余为24村。
1934年测定,全县面积为725平方公里。1940年前后,“河北18村”的其余村划属威县、清河等县,其他境域未变。1943年,张庄区和清水区划属冠堂边办事处,冠堂边办事处撤销后,第六区又划属武训县,第八区及冠馆路以北划属永智县,时县域最小,北界为冠堂路和冠馆路,西界至唐寺,东界和南界为原县境。1945年8月,冠县和永智县短期合并称永智县。同年12月恢复冠县称谓后,县域东界至刘八寨,西界卫河东岸的南馆陶和北馆陶,南界和北界未变。1946年3月,南馆陶区和北馆陶区回属馆陶县,县域与1940年前卫河南境域大体相当。
1956年3月,原堂邑县的柳林区、辛集区和温集区的定远寨、范王庄、黑周3个乡划属冠县,县域扩大。1958年12月,馆陶县全县和莘县的王奉、烟店公社划归冠县,时县域最大,南北长50公里,东西宽52.5公里,总面积2127.8平方公里。1961年7月,冠、馆分县,烟店、王奉两公社回属莘县。1965年3月,馆陶县属卫河东岸南馆陶区的张庄、幺庄、东古城、乜村和北馆陶区的杨召、万善、萧城、许庄、城关等9个公社再次划属冠县。
1943年,将卫河以东、冠堂路以北划为永智县,靠近临清部分划为卫东县,此时县域最小。
从1965年3月至今,县域一直未变。地处山东西部边陲,位于东经115°16′~115°47′、北纬36°22′~36°42′之间。东临东昌府区,北界临清市,南接莘县,与河南省范县仅有一县之隔,西隔漳卫河与河北省馆陶县和大名县相望。全境南北长35公里,东西宽45公里,面积1161平方公里。马颊河、京杭运河以及漳卫河、黄河故道分别纵贯东西境,济邯铁路、309高速公路、329省道横卧腹地,106国道穿西境而过。汽车客运里程,县城东至聊城市53公里,至省会济南187公里,北至首都北京487公里,南至河南省范县城72 公里,西至河北省馆陶县城14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