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1992年12月12日经省政府批准成立,1995年10月8日正式启动建设。
2006年通过省级开发区审核,2008年被省政府列为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2013年3月2日经国务院批准升级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成为山东省第十三个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
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驻东昌路107号。辖东城办事处、蒋官屯办事处、北城办事处(原北杨集)、许营镇、顾官屯镇、广平乡、韩集乡七个乡镇街道办事处,总人口近三十万人,管辖面积389.4平方公里。
2013年7月,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和聊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设管理,将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以黄河路、东外环路和长江路东延伸线(贯穿位山一干渠)为界分成南北两部分,北部为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南部为聊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辖黄河路以北,东外环(黄河路口至长江路口)以东,长江路东延伸线以北范围,含北城办事处、蒋官屯办事处、广平乡三个乡(办事处)和东城办事处的一部分。
“聊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辖黄河路以南,东外环(黄河路口至长江路口)以西,长江路以东延伸线以南范围,含许营镇、顾官屯镇、韩集乡三个乡镇和东城办事处的一部分。
两区在市内为完全独立的两个单位,对上、对外仍以现在的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或聊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一个单位统称。凤凰工业园列入高新区统计范围。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凤凰工业园的情况由市商务局、统计局汇总,作为一个整体上报各类报表。
根据区划界分的原则,以黄河路、东外环、长江路东延伸线界分为“两区”后,对有交叉的乡镇(街道办事处)(除东城办事处外)实行整体划转社会管辖权,暂不打破各乡镇(街道办事处)整体建制。
东城办事处以黄河路为界分属两区后,对处于交叉地带的部分村庄(居委会),按“地随村走”的原则,明确所属管辖,暂不打破村庄(居委会)的整体建制。黄河路以南的村庄(居委会)暂由聊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直接管理。
对于规划建设权,以黄河路、东外环、长江路东延伸线为界,南北两区区划内的土地规划建设权,分别从属南北两区,不受有交叉乡镇(街道办事处)、村庄(居委会)的社会管理权所限。
开发区现辖蒋官屯、东城、北城三个街道办事处和广平乡,总人口15万人,管辖面积达到190平方公里。
责任编辑:庞玉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