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生活
首页 > 民俗名胜 人气:130 日期:2014/5/26 15:08:15
文章正文
建国前,农民多以租种土地为生,少地或无地者甚多。丰产年景,农民所收粮食除去交租外所剩无几,遇上灾年,便是饥寒交迫,有的因交不起租子被逼得家破人亡。农民穿着以土布为主,贫穷人家一件棉衣要穿一二代,有的全家冬天只有一床破棉被;住房普遍为土墙屋;多用蓖麻油和老棉油点灯照明。

     建国后,农民有了自己的土地,生活有了保障。 1949年,全区农民人均纯收入71.8元。随着生产力的解放,农民收入增加,生活水平有所提高。1958~1962年,全区农业生产下降,农民生活困难。 1962年,全区农民人均纯收入仅为40元。1963年起,全区农业生产逐步恢复与发展,农民收入随之增加,生活有所改善。“文化大革命”期间,社员的自留地、家庭副业被当作“资本主义的尾巴”割除,集体分配收入每1个工日大多只有0.3~0.6元,最低的只有几分钱。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生产责任制,农民的积极性得到充分发挥,农民收入逐年增长,生活水平逐步由温饱型向富裕型转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逐年增加。1978年,人均纯收入74元;1980年为194元;1990年660元,为1978年人均纯收入的8.9倍。 1995年,人均纯收入为1200元。至1996年已达到1636元。农村居民的居住水平不断提高。 1991年,全区农民人均居住面积12.98平方米。至1996年底,人均居住面积达到14平方米。过去那种土坯墙的旧式房屋已有90%被新式砖瓦房所代替。 1988年,全区已有450多个村庄用上了自来水,4300多个村庄用上了照明电。1990年,全区共有通电村5103个,占总村数的75.5%;通电户87.75万户,占总户数的74.1%。至1991年底,全区6379个行政村中通电村5785个,通电率上升为90.69%。1992年,全区通电村共6059个,通电率达94.01%。1993年,全区通电村达6231个,通电率上升为96.66%。1994年,全区有115个乡镇973个村庄用上了自来水,受益人口达74.77万人,所有乡镇、村庄通了电,全区结束了“无电村”的历史。随着农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全区农民储蓄额逐年增加。194.9年,全区农民的储蓄额为16万元;1978年为2221万元;1985年为47651万元;1989年为96536万元,是1978年的43.5倍;1991年为142540万元;1993年为158154万元1995年为306275万元;  1996年已达到365467万元。自1978年以来,农民的消费水平不断提高。90年代,缝纫机、手表、自行车、收音机、黑白电视机等耐用消费品在农村已基本普及。至1996年,家用洗衣机、电风扇、电冰箱、彩色电视机、录音机等高档家用电器在农村也普遍使用。少数农民家庭还安装了电话机。穿着标准也不断提高,衣服质料趋向精纺尼龙、呢绒、真丝、亚麻、绸缎、皮革等;服装款式也日趋新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