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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 日前,国家质检总局发布公告,批准对我县灵芝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这是我县组织申报获得“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称号的第2个产品。
对我县灵芝实施国家地理标志保护就意味着“冠县灵芝”的名称、产地范围、种植技术、品质特色、产品专用标志、种植环境和质量标准等方面都受《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中相关法律、法规的保护和监管,使我县灵芝产品品质更加安全、优质,产品特色更加稳定、鲜明。
我县灵芝申报“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的成功,是县质监局贯彻“服务地方经济、支持三农建设、发展地方特色产业”的重要举措之一,是鼓励和引导地方特色产业实现基地规模化、生产标准化、经营产业化的又一重要成果,也是为地方特色产业发展、打造我县农产品品牌、提高产品附加值、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作出的又一份贡献。
(高崇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