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煤改气后,企业淘汰了2个燃煤锅炉,用上了天燃气炉。虽然运营成本增加了,但企业没污染了,这钱花得值!”近日,在冠县前进交通设施有限公司生产车间经理吕书源告诉记者,企业护栏板年产量1万多吨,生产过程中需要烧煤将固体锌块融化,每年烧掉1000多吨煤,排放不少二氧化硫等污染物。“今年3月,在县环保部门监督下,企业投资70多万元铺设了天然气管道和新上酸雾吸收塔,没了二氧化硫排放,酸雾吸收率也接近100%。”吕书源说。
近几年,随着经济发展速度的加快,冠县中小型企业数量急剧增加,企业生产过程中大多使用燃煤加热增温,燃煤锅炉数量也随之攀升,对城区空气质量造成严重影响。
针对这一情况,今年年初,冠县实施“燃煤锅炉关停改”工程,县环保部门对辖区内燃煤锅炉情况进行了调查摸底并逐一登记造册,筛选出符合煤改气或淘汰之列的160家企业的燃煤锅炉,向燃煤锅炉使用单位下发了整改通知,要求关停淘汰或改用天然气等清洁能源。为确保关停改顺利实施,该县将环保执法大队执法力量充实到40多名,并分为5个中队,按地域划分实行网格化管理。建立企业燃煤锅炉关停改“台账”,对企业改造、建设与运行情况进行详细记录,形成日常管理记录,跟踪整改落实,对期限内未按要求完成关停改任务的企业,责令立即改正或限期改正。此外,执法大队除每天巡查外,重点加强节假日和夜晚巡查,着重采取上门宣传法律法规、主动服务保障等多种方式,有效提升了燃煤锅炉关停改效果。
“截至目前,全县已改造燃煤锅炉、锻造炉146座。”冠县环保局局长崔明祥说,困扰多年的燃煤锅炉污染问题得到了根除,辖区空气质量得到了有效改善。据测算,全部关停改造之后,年可减排烟尘1218吨、二氧化硫3204.5吨、氮氧化物329.15吨。
(海波 志彬 永飞 于强)
文章来源:聊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