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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经济适用房的申报条件也进一步放宽,保障面继续扩大。目前,具备申请条件的申请者可向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住房保障科提出申请。
申请者需具备以下条件:
(1)申请家庭成员具有聊城市城区常住户口且实际居住,并至少有一人取得城区户口三年以上;
(2)家庭收入标准为人均年收入(含)19000元以下;
(3)申请家庭在聊城市城区无私有住房或虽有私有住房但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含)15平方米;
(4)申请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赡养、扶养或者抚养关系。
以上四个条件必须同时符合,缺一不可。
申请者需准备以下申请材料:
(1)书面申请。书面申请应写清家庭成员工作情况,家庭住房情况等;
(2)填写《聊城市城市低收入家庭保障性住房申请审批表》;
(3)申请家庭户口簿及家庭所有成员身份证明;
(4)婚姻证明。婚姻证明包括结婚证或离婚证,离婚的需提供判决书;
(5)家庭成员收入证明。收入证明由工作单位或服务处所提供;
(6)无房证明或人均建筑面积不足15平方米证明。
申请程序为:
(1)申请。申请人向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提出申请,由户口所在地办事处统一办理;
(2)审查。街道办事处对申请家庭收入、资产、住房等基本情况进行初审,公告5日后报民政部门审核收入;民政部门审核通过的报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审核住房情况;
(3)公示。符合条件的,由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在申请人所辖街道办事处或媒体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5个工作日;
(4)登记。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对经过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申请人,确定为保障对象,并予以登记。
有关经济适用房申请及配售情况相关政策,符合条件的网友可以电话咨询,
聊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住房保障科:0635-8682800
聊城市安居住宅发展中心:0635-84288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