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冠县信息港 » 冠县新闻 » 正文

冠县做好乡村医生身份和补助年限认证工作

信息来源:齐鲁网     时间:2015/6/30 15:30:00     阅览:516人次
聊城齐鲁网6月30日讯(冠县台 苏玲 王延红)近日,冠县坚持物证为主、人证必须、调查审核、公开监督的原则,在全县范围内深入开展了乡村医生身份和补助年限认证工作。

    严格认证程序。凡符合条件的个人向乡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出申请,填写申请登记表,提交原始物证资料和证明证言。由乡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申请登记人提供的材料进行初审,县财政、人社和有关部门进行审核,县卫计局核定,并在县、乡村(街镇)政务公开栏逐一进行公示后,对符合条件人员填写60周岁及以上乡村医生身份和补助年限认证工作公示结果确认表。第三次公示结果由县卫计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共同审查批准作为审核发放老年乡村医生生活补助的依据。审批结果报市级有关部门备查,由实际汇总报省级备案。

    落实工作责任。县卫计局会同财政、人社、公安、纪检监察等有关部门,认真做好乡村医生身份和补助年限认证工作。认证工作由县卫计局具体负责,以乡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重点进行。对符合规定条件人员,均应依法依规进行认证,做到应认尽认,没有遗漏。各乡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成立乡村医生身份和补助年限认证领导小组,配备原则性强、认真负责的工作人员负责认证工作,明确工作职责,落实工作责任,切实做到“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签字,谁审核、谁签字,谁签字、谁负责”。

    严肃工作纪律。认证工作涉及人员情况复杂,时间跨度长,政策性强,涉及乡村医生切身利益,事关社会稳定。各级各部门在开展认证工作时,严格执行认证制度,不得私自放宽认证条件、降低认证标准,严格审核制度,强化制约机制,规范办理程序,公开办理结果,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在认证过程中,不得对申请人故意刁难、推诿扯皮、行政不作为。否则,严肃追究相关负责人及当事人的责任,对违法违纪的交由纪检、监察部门处理。
 想爆料?请登录《阳光连线》(http://minsheng.iqilu.com/)、拨打新闻热线0531-81695000,或登录齐鲁网官方微博(@齐鲁网)提供新闻线索。

相关文章

网友评论

评论加载中...
赞助商推广链接
发布信息 - 用户注册 - 在线投稿 - 广告投放 - 留言反馈
Copyright ©  guanxian.org Inc.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