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耿涛:总结推广“冠县模式”,促进民办教育大发展

信息来源:大众网     时间:2016/4/7 16:19:00     阅览:1511人次
大众网聊城4月7日讯(记者 王传胜)4月7日,聊城市民办教育现场推进会在冠县召开,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耿涛在讲话中指出,召开此次推进会,是在全国、全省大力发展民办教育的大好形势下,为全面落实徐景颜书记在全市科学发展现场观摩时的指示精神,总结推广发展民办教育的“冠县模式”,积极探索发展民办教育的新政策、新举措,促进民办教育大发展。

 

与会人员现场参观冠县民办学校。大众网记者 王传胜 摄

    什么是民办教育的“冠县模式”?

    近年来,冠县县委、县政府坚持解放思想,大胆实践,吸引了大量社会资本投入教育事业,走出了一条具有本地特色的公办、民办教育均衡发展的开放之路,取得了显著成绩。

    耿涛认为,总结“冠县模式”,主要有四个方面的特点。一是思想认识高。近年来,冠县教育事业在经费投入、办学条件、师资队伍等方面与其它县(市、区)相比,没有什么优势,甚至存在的困难还是比较突出的。但是,冠县教育却在很多方面走在了全市前列,这得益于冠县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发展教育事业,勇于在体制机制上大胆探索,找到了符合本县实际的教育发展思路。冠县将发展民办教育确定为加快全县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重要途径,秉持“高看一眼,厚爱一层,扶上马,送全程”的发展理念,实现了民办教育的快速发展,进而也有力地促进了教育事业的整体发展。

    二是支持措施实。冠县支持民办教育发展不仅仅停留在口头上,更体现在抓落实上,建立了支持民办教育发展的扶持服务动态管理机制,出台了《关于加强民办学校管理的意见》,在资金和政策等方面给予全力支持。事关民办教育发展的重大问题,县委书记、县长亲自过问、现场办公,常委会、县长办公会一事一议、限时办结。民办学校建设一律按招商引资的政策来对待,由县政府和学校法人签订合同,从洽谈办学到办理各种手续,从学校建设到后期监管,教育、住建、财政等相关部门全程参与,通力合作,全力支持,一路绿灯,真心实意搞好服务。

    三是工作力度大。据悉,冠县近年来新增的569名聘用制教师中有345名教师是在民办学校任职。在教师待遇上,民办学校所聘教师与公办教师同一标准,工资由县财政负担,并缴纳“四险一金”,在职称评聘、评先树优、优质课评选等方面也和公办教师享受同等待遇。此外,还从公办学校里选拔了一批学科带头人充实到民办学校中,有效提高了民办学校的教学质量。

    四是工作成效好。大量社会资金投向了教育,既减轻了县财政压力,又改善了学校的办学条件,特别是在现代教育技术装备等教育基础设施方面有了大的发展,在很短的时间里形成了一批办学条件好、管理规范、教学质量高的亮点学校,民办学校在校生达到8700多人。民办教育的发展使冠县的学校布局和结构日趋合理,多元化的办学体制逐步形成。

    耿涛强调,学习冠县经验,要学习他们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在逆境中求发展的奋发有为的精神,也要学习他们重视发展民办教育、狠抓落实的工作作风。希望各县(市、区)都要认真研究冠县发展民办教育好的政策和措施,结合本地实际,掀起民办教育发展的新热潮。

 

与会人员现场参观冠县民办学校。大众网记者 王传胜 摄

    增强发展民办教育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发展民办教育是促进教育事业发展的重要力量。教育的发展与活力来源于创新。民办教育由于其办学体制、运行机制上的特殊性,拥有相对更大的办学自主权,具备创新的基础和动力,民办教育的发展对传统教育既是一种冲击,更是一种推动。

    耿涛指出,发展民办教育并不是要减少政府对教育的投入,也不是要减轻政府的办学责任,其根本目的是打破政府包揽办学的传统格局,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充分发挥市场在配置教育资源方面的重要作用,丰富和改善教育生态,推进教育体制机制改革创新,促进教育竞争,增强教育活力,提高办学效益和效率,更好地推进本地区教育事业快速、持续发展。

    发展民办教育是弥补教育资源不足的重要途径。近几年,政府发展教育的任务非常重,压力非常大,特别是解决城镇普通中小学大班额问题、“全面改薄”等重点工程,都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仅靠有限的财政资金很难如期完成任务。吸引社会资本发展民办教育,是弥补公办教育资源不足的一条非常现实、非常可行、非常有效的途径。

    耿涛指出,我市历史上就有捐资助学、捐资办学的优良传统,现在,像武训这样热心教育事业的人士也大有人在,这就需要各县(市、区)大胆解放思想,创新方式方法,因势利导,撬动庞大的社会资本投资教育事业。相信随着越来越多的社会资本进入到我市教育各个领域,我们的教育资源会更加充实,教育规模会进一步扩大,教育服务类型和内容会日益丰富。

    发展民办教育是满足群众需求的重要手段。随着生活条件的不断改善,家长对孩子的教育问题越来越重视,对优质、高端教育资源的需求越来越强烈,在孩子教育上,家长们是舍得投入的,也是愿意花钱的。公办教育具有普惠性,最重要的作用是保基础、兜底线,保障教育公平实施,但很难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多元的、差异化的需求。而灵活性、多样化恰恰是民办教育的优势所在,民办教育既能够有效弥补公办教育的短板,又能够丰富教育的供给形式。像我们参观的清华园、育才双语、实验高中、金太阳等几处学校,大都实行小班化、寄宿制、数字化教学,办学条件都达到了全省一流标准,很多家长都优先考虑把孩子送入这样的民办学校。寄宿制民办学校还有一个重要的功能,就是解决了留守儿童的教育问题,为社会解了难,为家长分了忧,可谓一举多得。

 

冠县实验高中校长张胜聚介绍学校情况。大众网记者 王传胜 摄

    理顺体制机制,着力推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

    近年来,我市民办教育取得了较快发展,涌现出一大批社会评价高、教学质量好、管理规范化的好学校。耿涛要求,希望大家进一步强化措施,加大工作力度,推动民办教育实现健康发展。

    强化顶层设计。民办教育作为整个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公办教育共同肩负着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历史使命。各级政府要着力优化民办教育事业发展环境,完善各项管理机制,按照“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依法管理”的方针,积极支持鼓励发展民办教育,构建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办学主体多元、办学形式多样的教育体系。4月5日,第52次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了《聊城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民办教育发展的意见》,从顶层设计上理顺了支持民办教育发展的体制机制和政策措施,各县(市、区)政府也要结合实际,对民办学校准入条件、扶持政策、规模布局、招生状况、教学质量、师资建设、毕业生升学就业等方面进行全面统筹,制定本地民办教育发展规划。

    执行分类管理。实行营利性与非营利性民办学校分类管理,差别化扶持,是逐步理顺民办教育管理体制的必然趋势,也有利于满足教育的公益性属性和多样化需求。教育行政部门作为审批机关,要严格执行《山东省民办普通中小学校(幼儿园)分类认定办法(试行)》,对民办普通中小学校(幼儿园)按照非营利性与营利性进行分类登记,分类管理。归为非营利性的民办教育学校,要纳入公共财政支持体系,在教师待遇、土地政策、税费减免等方面享有和公办学校一样的政策和权利;归为营利性的民办教育机构,实行工商注册、工商监管,按照公司化规范经营。民办学校可以按规定自主选择登记类型,法人属性一经确定,一般不予变更。

    探索多元模式。国家在推进国有企业改革的过程中,把大力发展国有资本、集体资本和非公有资本等参股的混合所有制经济,作为公有制实现的主要形式。用这一原则指导教育体制改革也同样可行。在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之间,允许“混合型”学校的发展,有利于推动教育体制改革。各县(市、区)要大力支持企业、社会团体和个人等社会力量通过独资、合资、合作等途径,采取公建民营、民办公助、股份合作等形式举办中小学(含职业学校),要鼓励社会力量和公办学校建立学校联盟,支持名校办分校、优质学校托管薄弱学校;对因缺乏资金尚未建设或建成的公办中小学(含职业学校),要鼓励和吸引民间资本进入。

    拓宽融资渠道。民办学校不同于公立学校,是由社会力量自筹资金组成的,必须面向市场,自负盈亏,资金一直是制约民办学校进一步发展的最大瓶颈。各县(市、区)要鼓励民办学校在县域内通过股份制合作、银行借贷、校企合作、招商引资等途径,拓展融资渠道,支持帮助民办教育实现集约化发展。要积极探索委托管理、PPP、BOT等模式,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公办学校办学,大力支持行业、企业投资举办或参与举办民办或公办学校。要鼓励金融机构对产权明晰、办学规范、诚信度高、偿债能力强的民办学校,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利用收费权和知识产权进行质押贷款、信用贷款等,积极为民办学校提供金融服务。

    打通流通机制。建立完善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教师之间双向流动制度,加大公办学校教师对民办学校的支持力度,有利于提高民办学校的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教育行政部门每年要定期安排优质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开展“对口帮扶”,安排公办学校校长到对口民办学校参与或主持工作,选派公办教师到民办学校支教,同时组织民办学校教师到公办学校培训,同步提升公办、民办教学水平。

 

冠县金太阳学校负责人介绍学校发展情况。大众网记者 王传胜 摄

    市财政每年列支1000万元用于资助民办教育发展

    落实财政政策。市政府从今年起将设立市级民办教育发展扶持资金,财政每年列支1000万元用于资助民办教育发展。各县(市、区)也要相应设立民办教育专项资金,将资金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年度教育增量经费也要统筹考虑公办和民办教育发展需要。要落实好《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国发〔2015〕67号)文件精神,从2016年春季学期开始,统一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含民办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普通小学每生每年710元、普通初中每生每年910元。从2017年春季学期开始,统一城乡义务教育学生(含民办学校)“两免一补”政策,对城乡义务教育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在政府贴息贷款、建设项目扶持、政府奖励等方面实行和公办学校同等的政策,非营利性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享受同等的土地、税收及用水、用电、用气、用热等优惠政策。

    落实教师待遇。落实民办学校教师和公办学校教师同等的法律地位,既有助于民办学校吸引高层次人才,又能稳定现有教师队伍。随着我市发展民办教育体制机制的不断完善,未来民办学校校长、教师在资格认定、社会保险、业务进修、职称评定、表彰奖励、科研立项、职业技能鉴定等方面均与公办学校教师同等对待。民办学校教师被聘为公办学校在编教师的,其在民办学校期间的教龄连续计算。民办学校中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在职教师要统一在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落实土地政策。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基础教育综合改革的意见》(鲁办发〔2014〕55号)明确规定,非营利性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享受同等的土地、税收及其他优惠政策。各县(市、区)政府要依法保障民办学校建设用地,将其纳入城乡建设总体规划,重点保障普惠性民办学校的新建、扩建的合理用地,并享受公益事业用地的有关优惠政策。非营利性民办学校依法享受与公办学校同等的土地优惠政策,可通过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也可以通过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出让价格由评估机构参照住宅用地基准地价的70%评估确定。在国有资产不流失和保值增值前提下,租赁公办学校闲置教育资源举办民办教育的,要给予租金优惠或短时间内无偿提供。

    落实减税政策。各县(市、区)要全面落实《聊城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民办教育发展的意见》规定的各项减免税政策,对从事学历教育的学校提供教育劳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在本市举办实施学历教育和学前教育的企业,对其缴纳的年度教育费附加统筹使用,重点支持民办教育发展;对企业和个人捐资助学资金按相关税收规定在所得税前扣除。

    耿涛指出,民办教育发展一方面靠政府引导,另一方面靠自身发展。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国家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要求,依法制订和公开民办学校审批、登记的标准、程序和时限;要将民办学校全面纳入教育督导评估范围,加强民办学校年度检查工作,年检结果要向社会公布,并作为民办学校享受政府扶持和评优表彰的重要依据;要整顿和规范办学秩序,建立健全投诉举报机制,对少数乱办学、乱招生、乱收费等行为进行严格查处,维护民办教育的整体声誉。

    民办学校自身要发挥体制机制优势,强化改革意识、创新思维,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引进和培育优质学科、课程、师资、管理,整体提升教育教学质量;要从外延发展、规模扩张为主向质量提升、彰显特色、内涵发展为主的转变,以质量求生存,以特色谋发展;要注重教师队伍建设,从感情、待遇、事业等方面创造条件,吸引人才、留住人才;要选聘教育专家治校,依法落实董事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建立健全教育管理、教学督导、科研激励、福利分配等内部管理机制,守法办学,公平竞争,以良好的形象赢得社会的尊重和支持。

 

与会人员现场参观冠县民办学校。大众网记者 王传胜 摄

    要把发展民办教育列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

    耿涛要求,各县(市、区)政府要把发展民办教育作为教育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把民办教育发展纳入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列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要成立由政府牵头,教育、发改、财政、人社、国土等有关部门参与的办学体制改革领导小组,构建从上到下、从政府到部门的责任体系和工作网络。要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联席会议,一事一议,研究制订具体措施,统筹协调解决涉及民办教育改革发展的重大问题。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深入调查本区域教育发展状况,从统筹公办和民办教育协调发展出发,本着宜民办则民办的原则,统筹规划,留出民办教育发展空间,着力鼓励支持发展民办教育,促进公办、民办教育合理布局。要以规划为引领,有计划地设计和推出一批民办教育重大投资项目,积极引导和吸引社会上有实力、讲诚信且热情参与教育事业的企业和个人投资兴办学校。要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落实责任,既严格把好办学质量关,又努力提高办事效率。要深入总结多年来民办教育事业发展的经验,把发展民办教育的重点放在建设高质量民办学校上,放在提高民办学校教育教学水平和管理水平上,放在促进民办学校科学和谐可持续发展上。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既要关心、支持民办教育发展,又要加强监督和管理,搞好协调配合,形成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强大合力。

    各县(市、区)政府要加大对发展民办教育重大意义的宣传力度,增强民办教育的社会吸引力与影响力,提高民办学校以及民办教育工作者的社会地位,营造鼓励、支持发展民办教育的舆论氛围。要加大对民办教育相关政策的宣传力度,广泛向社会宣传社会力量办学的标准条件、审批管理等有关规定,要积极对接知名教育集团和本地有实力的企业,吸引他们参与聊城教育事业。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选出一批办学规范、质量优良的民办学校,向社会公示,引导学生家长正确认识民办学校,鼓励家长把学生送进民办学校。

    耿涛强调,要通过各级各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在全市形成人人关心、人人支持民办教育发展的良好环境。当前,发展民办教育面临着良好的机遇,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凝心聚力,真抓实干,攻坚克难,着力开创我市民办教育发展的新局面,为发展、繁荣教育事业做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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