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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日起冠县将集中治理城区机动车乱停乱放行为

信息来源:齐鲁网     时间:2017/10/10 23:28:00     阅览:303人次
齐鲁网聊城10月10日讯(记者 左新新 冠县台 张欣)违法停车一直是市民关注的民生大事。记者从冠县交警大队获悉,为了给市民提供一个良好的出行环境,维持良好的交通秩序,更好的保障行人安全,根据冠县人民政府《通告》要求:即日起,将在冠县城区开展机动车乱停乱放专项治理行动。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以及《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四十九条规定,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在道路上临时停车的,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在设有禁停标志、标线的路段,在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之间设有隔离设施的路段以及人行横道、施工地段,不得停车;公共汽车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者消防队(站)门前以及距离上述地点30米以内的路段,除使用上述设施的以外,不得停车;城市公共汽车不得在站点以外的路段停车上下乘客。不得在禁止停车或者妨碍交通的地点停车。
  为此,冠县将开展一次机动车乱停乱放集中整治行动,城区人行道、未施划机动车停车泊位的地点严禁乱停乱放。整治行动期间,将对违法停放的车辆依法进行处罚并清拖至不妨碍交通的地方。



[责任编辑:杨凡、王鹏、左新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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