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冠县信息港 » 冠县新闻 » 正文

11月1日起冠县韭菜产品销售需持“双证”上岗

信息来源:齐鲁网     时间:2017/10/28 21:15:00     阅览:231人次
齐鲁网聊城10月28日讯(记者 左新新 冠县台 赵阳阳 通讯员 梁洁)11月1日起,在冠县销售韭菜需持“双证”上岗,“双证”即合格证、市场销售凭证。广大市民在购买韭菜时,要注意查看两证是否齐全,否则可拒买或向食药监管部门报告。日后,除韭菜外,“双证制”的品种范围还将逐步增加。
  近日,冠县召开了推进韭菜产品“双证制”管理工作专题会议。会议传达学习了《山东省实施韭菜产品“双证制”管理强化产地准出市场准入衔接工作方案》,将“双证制”管理工作的要求第一时间传达到最基层和关键经营单位,并对《食品安全法》、《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进行解读。
  会议强调,一要充分认识韭菜产品“双证制”管理的重大意义。二要明确重点,经营主体全面落实主体责任。食用农产品市场11月1日后要加强韭菜产品的管理,没有产品合格证明的产品,一律不得进入市场进行交易;韭菜产品经营者要严格履行进货查验义务,查验韭菜产品的合格证及其市场销售凭证,保证韭菜上知来源,下知去向。
  三要“严管重惩”,确保韭菜“双证制”管理取得实效。经营主体要增强自律意识;各监管所要坚持问题导向,做到奔着问题去,带着问题干,坚决做到“不退、不拖、不躲”,积极排除食品安全隐患,主动化解社会矛盾,守住食品安全底线。切实做到从2017年11月1日起,全县范围内全部实施韭菜产品“双证制”管理。
  会后,冠县向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及其相关蔬菜经营者下发了《关于全面推进韭菜产品合格证和市场销售凭证的通告》170份,食用农产品(韭菜产品)合格证参考样式及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凭证各170份。



[责任编辑:杨凡、韩薇、左新新]





想爆料?请登录《阳光连线》( http://minsheng.iqilu.com/)、拨打新闻热线0635-8271275,或登录齐鲁网官方微博(@齐鲁网)提供新闻线索。齐鲁网广告热线0635-8271275,诚邀合作伙伴。

相关文章

网友评论

评论加载中...
赞助商推广链接
发布信息 - 用户注册 - 在线投稿 - 广告投放 - 留言反馈
Copyright ©  guanxian.org Inc.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