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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市知识产权案件高发 去年新收一审增6成

信息来源:新华网山东频道     时间:2014/4/28 9:18:00     阅览:455人次
上海红双喜经核准注册了“红双喜”文字商标和“DHS”字母商标,核定使用商品为第28类的运动球类、运动球拍、球网、乒乓球台等。上海红双喜认为,山东省冠县某商场在其经营场所内销售的乒乓球拍系假冒原告注册商标的商品,请求法院判令该商场停止侵权并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85105元。法院经审判认为,应当认定冠县该商场的销售行为侵害了上海红双喜的商标专用权,判决冠县该商场赔偿上海红双喜18000元。

    这是发生在去年的一起有代表性的商标侵权案判决。4月26日是“世界知识产权日”,记者昨日从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随着人们对于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的日益增强,此类案件如今呈高发态势。

    2013年,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三庭以“拓展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为工作主题,全年共新收一审知识产权案件202件,比去年增长59%。审结案件203件(含旧存1件),比去年增长47%,结案率为100.5%,均在审限内审结,平均审理天数76天。

    民三庭相关负责人表示,去年,聊城市在全省率先建立企业知识产权联系点,对驰名商标的企业知识产权案件做到快立、快审、快结,开通了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绿色通道。针对知识产权时效性强的特点,进一步提高审判效率,全面实行审限内提速,案件平均审理天数76天。

    该负责人表示,从案件审结等多方了解的情况来看,如今企业在创新发展过程中对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需求日益强烈,积极探索开展符合企业发展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路径,已经成为法院重要课题之一。(赵宗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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