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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县:禁放烟花爆竹让天更蓝民更安

信息来源:大众日报     时间:2019/1/23 9:59:00     阅览:181人次
□记者 肖会 通讯员 张金岗 报道
  本报冠县讯 “污染空气,妨碍安全,有百害无一利,何必年年还要燃放烟花爆竹……”1月16日,作为冠县东古城派出所的消防监督员,李宁一大早就带着镇政府驻地的几个村警务助理,赶往集市,向沿街的商户、摊点宣传讲解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相关要求。商户张春喜对他们说:“你们不用来了,天天作宣传、发微信、贴标语,我都会背了。不放烟花爆竹了!”
  2018年12月28日,冠县召开全县“两条例一通告”暨烟花爆竹禁放宣贯部署会议,县、乡、村三级负责人、县直部门以及社区书记、居民小区物业、大型企业等相关人员共350余人参加。此后,禁燃禁放行动全面推开,确保天更蓝民更安。
  为了形成工作合力,县禁放办组织由公安、安监、综合执法等部门组成的4个督导组,分赴全县各单位和乡镇(街道),对禁放工作进行全面督导,摸清底数、了解进度、跟进指导,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自元旦开始,全县实行三级禁放管控,全县757名警务助理深入村居、小街小巷、广场公园进行巡查,发现违规燃放行为主动进行劝阻。县禁放办公布举报电话,鼓励群众对违规燃放行为进行举报,经查证属实的予以奖励。同时,各部门、乡镇(街道)结合实际,以小礼物、挂历等进行置换,鼓励群众积极主动上交往年存留的烟花爆竹。
  加大宣传不留死角,贯彻不打折扣。一个月来,冠县各乡镇(街道)、各部门组织专门力量,制定详细方案,明确宣传形式、主题内容和任务目标,全覆盖、立体化、多层次开展禁放宣传活动。冠县周讯、冠县电视台等县域媒体同步跟进,冠县在线、梨乡微言等微信公众号共响应、齐发力,宣传禁放条例,讲解禁放意义,形成浓厚舆论氛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梁波告诉记者,他们已向县城区8000家商户每户发放禁放宣传材料,组织临街商户利用LED屏滚动播放宣传标语,每天还出动两台宣传车,白天12小时在城区流动宣传。
  作为禁放工作的主力军,冠县公安局还组织全县派出所向辖区群众发放宣传材料,在村庄、居民小区、文化广场等人员集中场所张贴通告、悬挂条幅,同时利用各类微信群宣传发动,提升群众对禁放工作的知晓率。社区民警、村警务助理进社区到农户,大力开展入户走访活动,将《致全县群众广大人民群众的一封信》等宣传材料逐户向群众发放,引导群众真正理解、真诚支持、真心参与禁燃禁放行动。到位的宣传,感染了更多的单位和群众参与到禁放工作中。
  “我们不但要做禁放工作的组织者、实施者、监督者,更要做新风尚的推动人,完善措施,长效管理,全面推进禁放工作。”冠县副县长、公安局长王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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