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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县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信息来源:齐鲁网     时间:2019/4/30 20:19:00     阅览:329人次
齐鲁网聊城4月30日讯 “五一”假期将至,为进一步严明纪律、正风肃纪,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4月30日,冠县纪委将近期查处的3起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柳林镇中心卫生院副院长杨东违规操办父亲祭日的问题。2018年8月,杨东借父亲过周年祭日之机,收受柳林镇卫生院管理对象礼金3900元,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造成了不良影响。县纪委给予杨东党内警告处分,并责令退回违纪资金。
  崇文街道宋三里村党支部书记宋庆福违规购买使用村务用车问题。宋庆福任宋三里村党支部书记期间,2007年9月,用村集体资金购买一辆别克汽车,并登记在村干部宋某名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出台后仍未整改。崇文街道党工委给予宋庆福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清泉街道南街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张经才公款吃喝问题。张经才任南街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期间,2013年至2017年在办理村务工作过程中和村干部使用村集体资金大吃大喝,造成极大浪费。清泉街道党工委给予张经才同志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上述3起典型问题,有的利用职务影响操办婚丧事宜并借机敛财,有的违规购置公车,有的公款大吃大喝,高压态势下缺乏敬畏、我行我素,仍然不收敛不收手,受到严肃查处,教训极为深刻。
  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吸取教训,引以为戒,自觉做到守纪律、讲规矩,筑牢纪律防线。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强化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坚持抓早抓小、抓细抓常,全面强化从严治党的责任担当。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对“四风”问题始终保持一寸不让、动辄则咎的高压态势,注重查隐身、查变种、查源头、查节点,对不收手不知止、顶风违纪的从严从重处理,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问责一起,通报曝光一起。



[责任编辑:杨凡、杨本敬、左新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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