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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县交警行政拘留一名涉嫌阻碍执行职务人员

信息来源:大众网     时间:2019/5/29 16:43:00     阅览:373人次
大众网·海报新闻冠县5月29日讯(见习记者 乔思亚通讯员 高飞鹏)5月28日,冠县交警大队行政拘留一名涉嫌阻碍执行职务违法人员籍某(男,41 岁,辽宁省阜新市人)。

    据了解,2019年5月28日凌晨2时40分许,冠县交警大队城区中队联合阳谷异地执法队巡逻至省道260线后连寨村北时,发现一辆车牌号为辽C8***H的重型货车,执勤民警依法对该车进行检查时,驾驶人籍某拒不配合检查,紧闭车门,口出污蔑性语言,执勤民警对该车驾驶员三次警告无效后,果断采取破窗执法,将驾驶人带离现场,并将车辆拖至冠县超载超限检查站。经查,辽C8***H重型货车,实载177.28吨,超载176%,属于严重超载大货车。

 

目前,籍某因阻碍执行职务被依法行政拘留7天,此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冠县警方严正声明:对于阻碍民警执行职务、侵犯民警合法权益的行为,警方将坚持零容忍,绝不姑息!坚决依法予以严厉打击! 以身试法,害人害己,也会受到法律的严惩。

 

法律解读: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0条的规定,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应当视情况给予以下处罚:(1)一般情况下,单处警告或者单处200元以下罚款;(2)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3)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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