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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爆燃事故:危险来自何方

发布:2013-11-24 12:04:28  来源:转载  浏览次  编辑:佚名  分享/转发»
 近日青岛输油管线发生爆炸,截止至24日致48人死亡136人受伤。如此惨剧究竟是如何发生的?在惨剧背后,又有哪些值得我们注意? 

这次爆炸悲剧首先源于管道问题

事故前输油管已有隐患:服役27年,属老龄管道,年久失修

事故发生后,官方通报了事故的初步原因:输油管线破裂造成原油泄漏,漏油进入市政管网(地下雨水排污管),工人清污时引发爆炸。

发生事故的管线为东黄复线,建设于上世纪80年代末,现已服役27年,属于老龄管道(服役超20年)。该爆炸路段在早期是郊区,被当地人戏称为“黄岛的西伯利亚”,但是随着城市化发展,郊区变为繁华城区。早在两年前,相关方面就已经知晓管线存在隐患,中石化管道储运分公司曾在2011年9月和2012年9月发布《中国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东黄(复)线、东临线隐患整治工程环境信息公告》,称“原本管线所处的郊区现在变为繁华城区,建筑物众多,人口密集,部分管道陆续被占压,导致管道无法抢、维修,即使一些没有占压的建筑物也离管道较近,无法进行管道防腐层大修。”

可见,在2011年,东黄复线的管道安全隐患就被中石化提上整改议程。为什么经过两年之久还未有整改呢?据财新网记者调查得知,东黄复线改线工程部分标段还在环评,改线工程未正式动工。

油管与居民距离过近,不符合有关规定,爆发后造成大量伤亡

输油管线穿过居民区并发生爆炸,事故发生后,公众就质疑管线是否与居民靠得太近。根据《输油管道工程设计规范》规定,原油管道与城镇居民点或独立的人群密集的房屋的距离不宜小于15米,与工厂的距离不宜小于20米,管道中心距公路用地范围边界不宜小于10米、三级及以下公路不宜小于5米。在《半岛都市报》2011年9月的报道中,中石化管道储运分公司工作人员承认,“黄岛区不断扩建,已将东黄线圈进约16公里,有的楼房离管道距离甚至不足5米”。很显然,该爆炸管道有些地段与居民距离过近,不符合规定,而记者勘察此次事故现场后,亦证实“事故管道部分位置显然已不符合此项规定。”

值得注意的是,目前这一最低限度的安全距离跟国外有差距,欧洲、美国、日本等规定管道距离人群最低安全距离为30m,此外,最低安全距离只是一个参考的最低标准,具体的安全距离要视乎工程而定,据石油业内人士介绍,钻井、输油管线等都要与附近的居民区、加油站甚至河道、沟渠等拉开距离,一般常规距离在3公里左右。



黄岛这样的安全隐患其实是全国普遍现象的缩影

黄岛出现上述两个安全隐患并非偶然。

据统计,我国油气长输管道总长己超过4 万公里,运行期超过20年的油气管道(“老龄管”)约占62%。

老管线受到当时技术限制,有着大量施工缺陷,随着服役时间的延长,管道日渐被腐蚀,其事故率比平稳正常运营的管道要高,老管线每年的事故率大于2.0(即每1000km的年事故发生次数一般在2次以上),而我国正常运行的管道事故率约为2.0。

由于大量老管道的存在,我国油气管道的事故发生率远高于欧洲、美国等国家和地区。根据CONCAWE的统计,欧洲长输油管1970-1996年平均事故率为0.575,1998-2001年降至为0.297;而美国,1970-1984年的事故率为0.74,2004-2008年更是降至0.1。相比之下,近30年来,我国东北和华东地区的长输油管道事故率大于2.0,其安全性还远不如欧洲的70年代。除此之外,近30年来,欧洲、美国的天然气长输管事故率为0.42和0.60,而我国四川地区12条输气管道事故率为4.3,是欧洲的10赔,美国的约7赔。

另一方面,这些老管道作为“定时炸弹”或许就在你身边。时任国务院法制办公室主任曹康泰在2009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分组审议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草案时指出,“目前许多当年远离城乡居住区的管道已经被居民楼、学校等建筑物包围,甚至大量被非法占压,经济建设、城市发展与管道保护之间的矛盾更加尖锐、复杂。管道与铁路等工程也存在大量交叉,形成的相遇关系非常复杂。”曹康泰的话,可谓一语成谶。

 随着城市发展,老管道逐渐被居住区包围,甚至被建筑挤压,因此造成石油泄露或管道破裂、爆炸;而且,居住区有大量的市政管线,各种线路拥挤,部分管线有交叉,油气管道与市政管线混合,其爆炸概率大大提高,而管线一旦发生爆炸,由于在居民楼周边,自然造成大量的人员伤亡。

全国究竟有多少类似这种隐患呢?目前尚缺乏具体数据。不过,从媒体报道中可以大约大致估计情况。在google搜索“石油管道占压”,就返回240,000 结果。单以辽宁省为例,2004年辽宁全省石油化工生产经营企业有6934家,石油管道占压隐患就有5000多处,近几年只清理了170余处,不到隐患总数的3%。

其次是事故应对失措,没有优先照顾民众安全

爆炸距离漏油发生7小时,这么长时间相关部门在干什么?

据媒体报道,从22日凌晨3点发现漏油,到10点半爆燃事故发生,从原油泄漏到爆燃有7个多小时的时间。这七个小时内发生了什么?

有媒体质问到:七个小时,对避免一场灾难来说已足够,至少可以最大程度减少灾难后果。如果最初漏油及原油进入污水管等信息被及时报告地方政府,地方政府和企业及时采取交通管制、疏散人群等应急措施,惨剧一定不会有如此严重的后果,甚至可以避免发生。从管道漏油到进入污水管道,引发爆炸,以及污油入海引起大火,这一连串事件的发生,反映出当事各方严重缺乏预判和协调机制。

相关方面是否有“捂盖子”的行为,应该被追查

上次中石油大连管道爆炸事故,中石油公司就在事故后刻意回避各种采访、隐瞒事故信息。这种出了事之后责任方企图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态度是常见的。

这次事故发生后,青岛海事部门7点多才接到报告,青岛环保部门8点多才接到报告,这是否反映了企业希望将事故“内部消化”的意愿?可这是拿民众的生命做赌注。7个小时没有被用来保障民众安全,除了要追问相关部门的应对能力,还要追问,这些时间是不是都被用来逃避责任了?

结语

黄岛的事故让人痛心。而我们身边类似的安全隐患还有很多。避免更多的悲剧,应从彻查本次事故做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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