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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去领结婚证发现自己被登记和姐姐结婚

发布:2013-12-17 10:15:22  来源:新浪网  浏览次  编辑:佚名  分享/转发»

  本报铜川讯(记者张小刚) 婚期将近,兴冲冲去民政部门领结婚证,却发现自己“已婚”。近日,铜川新区一男子莫名其妙地“被结婚”,户口簿上,亲姐姐竟成了他的“妻子”。

  领结婚证发现自己“已婚”

  郭小朋是新区咸丰路街办野狐坡村一组村民。12月12日,准备结婚的他与对象一起到当地民政部门办结婚证。本来是件喜事,但很快就高兴不起来,因为办证人员发现他“已婚”,结婚证不能给办。

  “我当时就愣了,结没结婚难道我不知道?”郭小朋介绍,那天他们是在新区社会事业局办证,工作人员告诉他办不成结婚证,原因是户口簿上显示郭小朋“已婚”。

  郭小朋今年32岁,已属于“大龄青年”,谈了个对象准备本月28日结婚。他说,自己从未有过婚史,莫名其妙地“被结婚”,又恰逢自己婚期将至,一家人都搞得心情不好。

  户口簿上姐姐成了“妻子”

  在郭小朋拿给记者看的户口簿上,户主是其母亲,郭小朋的婚姻状况一栏里填着“已婚”,户口簿上另外两位家庭成员,是郭小朋的姐姐、侄子(姐姐的儿子),与户主的关系分别填写的是“儿媳”、“孙子”。

  据记者了解,郭小朋姐姐早些年已结婚,但户口一直未迁出,生了孩子后孩子也随她的户口上到外婆家。“也就是说,户口簿上,姐姐成了我的‘妻子',姐姐的儿子成了我的‘儿子',我们成了一家三口。”郭小朋说,户口簿办好后只注意过上面的年龄、住址等,对婚姻状况一栏从未细看过。

  因“已婚”办不成证,郭小朋找到了户籍所在地的咸丰路派出所户籍处,户籍处的民警告诉他要更改婚姻状况需村上开个证明。郭小朋找到村委会,村委会工作人员告诉他,此前他外出打工时村上给他办过“未婚证”,这次证明就不能给他出。几天过去了,眼看婚期将近,郭小朋更着急了。

  派出所:可能是录入疏忽所致

  “明明是派出所搞错了,要更改却成了我的事。”郭小朋跑了几日无果后向记者求助。昨日,咸丰路派出所一位姓穆的民警告诉记者,郭小朋将情况反映到新区分局后,分局已安排民警到野狐坡村做了调查,证实郭小朋的确未婚,下一步就准备给郭小朋更改户口簿上的婚姻状况。

  明明未婚,户口簿上为何会登记成了“已婚”?对此,该民警表示,可能是办理人员在录入信息时疏忽所致。因为户口簿上共四个人,一老一少,一男一女,在填写家庭关系上“想当然”,把“一男一女”结合成了一家。

(原标题:男子去领结婚证发现已“和姐姐结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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