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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县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成立大会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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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网讯 12月31日,冠县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成立大会召开。县委副书记、县长张琳,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赵平,副县长赵维波,县政协副主席胡之彬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张琳讲了话。
  赵平传达了《冠县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冠县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的通知》。
  赵维波主持会议。
  胡之彬传达了《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冠县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组建方案(暂行)的通知》。
  张琳强调,各级各部门要认清形势,充分认识开展环境保护综合执法的重要意义,环境质量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事关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要改革生态环境保护管理体制、建设生态文明,按照这一要求,我县决定整合各方面的力量、集中各部门的职能,成立县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拧成一股绳,握成一个拳头,形成环境综合执法的强大合力,切实改善生态环境质量。要明确职责,确保环保综合执法尽快取得显著成效,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实行集中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负责的工作原则,负责全县环保领域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综合执法工作,近期要集中开展大气污染治理,建筑垃圾清理,裸露土地绿化、硬化及秸秆焚烧等问题治理,集中开展“土小”企业治理,集中开展严重污染环境项目治理。
  张琳要求,要强化管理,打造作风过硬的环保综合执法队伍,大力加强制度建设,确保有章可循、有据可依,建立起用制度管人、管事的良性运行机制;坚持依法开展工作,严格依法行政,严格执法标准,对违法行为做到执法必严,铁面无私;要精诚团结,密切合作,大队与相关部门要多沟通、多衔接,及时沟通情况,分析问题,研究解决办法,形成相互配合、相互促进的良好局面。要加强领导,为环保综合执法提供坚强组织保障,环保工作实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乡镇(街道)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乡镇长(办事处主任)是主要责任人,分管同志和环保助理是直接责任人,主要负责人对综合执法工作要给予大力支持,做好日常环保监管,对发生的环境污染事件,要及时采取措施处置。
  张琳要求,各乡镇(街道)和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下定决心,迎难而上,敢于担当,真抓实干,探索出一条环境综合执法监管的新路子,把全县的环境质量提高到一个新水平,给老百姓创造一个优美宜居的环境。
  赵维波就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讲了意见,他要求,要统一思想,高度重视,明确责任,突出工作重点,严肃工作纪律,确保依法行事;要加强宣传,形成浓厚氛围,为改善我县环境质量、加快生态冠县建设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苏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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