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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孕妇怀孕六周后须先建册再建档 

发布:2014-5-18 12:13:35  来源:人民网  浏览次  编辑:佚名  分享/转发»
原标题:孕妇建档今后不得早于六周

  导读:按照此前惯例,孕妇一般在怀孕8-12周左右需前往医院建档,然而伴随着孕产妇数量的增多,不少医院建档名额及床位紧张,因此导致建档时间不断前移,在部分三甲医院,甚至出现怀孕五周就已无法顺利建档的情况。

  本报讯(记者 刘洋)昨天上午,市卫计委相关负责人在2014年市妇幼卫生工作会议上表示,今后孕妇必须在怀孕六周后,先到基层卫生服务机构建立母子健康档案,再去医院产科建档。基层卫生服务机构将为孕妇提供建档医院指南、高危情况追访等全程服务。为应对“单独二孩”政策放开带来的高龄产妇增多、产科床位紧缺等问题,市卫计委同时做出适当扩增产科床位、对高危产妇进行分级、继续减少剖宫产率等相关要求。

  怀孕六周后须先建册再建档

  按照此前惯例,孕妇一般在怀孕8-12周左右需前往医院建档,然而伴随着孕产妇数量的增多,不少医院建档名额及床位紧张,因此导致建档时间不断前移,在部分三甲医院,甚至出现怀孕五周就已无法顺利建档的情况。

  对此,北京青年报记者昨日了解到,根据上个月颁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孕产期保健管理工作的通知》,市卫计委对孕妇建档做出明确要求。今后,孕妇本人应在怀孕六周后,持医疗机构出具的妊娠化验结果,到基层卫生服务机构建立母子健康档案。

  “没有母子健康档案,就不得在产科建档。”市卫计委妇幼工作负责人欷淑艳表示,此次卫计委已对社区卫生机构及各级助产机构都做出严格要求,必须“先建册再建档”,以保证后续社区对高危孕产妇的追访工作顺畅。

  同时,《通知》也对各区县卫生机构与基层卫生服务中心之间的信息联动做出要求,提出今后孕妇在社区建立母子健康档案后,社区卫生工作人员应将周边助产机构建档情况提前对孕妇作以告知和提示,避免孕妇反复跑、盲目跑。“如果监测到资源非常紧张,我们也将在网络上对助产机构床位信息进行发布。”欷淑艳表示。

  三级医院高危孕妇建档比例不低于四成

  “单独二孩”政策放开后,不少已是高龄产妇范围的女性加入了“准妈妈”的行列。据介绍,近两年北京市高龄产妇数量约占全市产妇的11%左右。为应对高龄产妇在孕产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危险,同时避免孕妇扎堆大医院,市计生委将在社区建册及产科建档时,就对孕妇进行高危因素初筛,初筛将分为没有高危因素、一般高危、严重高危及极严重高危四种级别。

  对于没有高危因素的孕妇,通知提出应在二级及以下助产机构建档分娩,而对于严重、极严重和不宜妊娠的孕妇,则可保证其能够进入指定抢救医院或三级助产机构建档、分娩。同时,为保证高危因素的及时发现,市卫计委还将在全市助产机构增设产科质量办公室,设专人负责日常协调、转会诊、孕产期预警信息报送等。

  根据通知要求,市级抢救指定医院和三级助产机构将承担高危孕妇的建档分娩任务,其中市级抢救指定医院高危孕妇建档比例不能低于60%,其他三级助产机构则不能低于40%。也就是说,今后这类医院将减少健康孕妇的接收数量,而为高危孕妇预留更多的床位。这项要求今后也有可能会纳入到医院考核指标中。

  助产机构将严格控制剖宫产率

  面对“单独二孩”的政策,不少第一胎是“剖宫产”的女性在选择再次生育时,面临一定的风险。据介绍,2013年北京市常住人口孕产妇死亡率为9.24/10万,达历史最好水平,其中剖宫产率呈下降趋势,目前为46%。然而,市卫计委主任方来英也提出,面对全国剖宫产率34%、世卫组织提出的14%的要求,北京仍然需要对剖宫产率进行继续控制。“剖宫产率还要降低,否则是对妇女的不负责。”

  因此,方来英指出,今后各助产机构将严格控制剖宫产,采取多种措施促进自然分娩。通过严格剖宫产指征、建立激励机制、病例点评、约谈等有效措施,大力控制剖宫产。同时,欷淑艳也表示,目前剖宫产率的指标已经纳入到区县卫生工作考核指标之中,今后除非出现明确的医学指征,将严格控制剖宫产的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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