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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僵尸车”停在小区主干道上,快一年了没挪动

发布:2014-10-11 16:14:19  来源:聊城新闻网  浏览次  编辑:佚名  分享/转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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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我们家楼下一辆破轿车停这里快一年了,正好停在小区的主干道上,影响业主通行又不安全。”10月9日,市民王先生致电本报新闻热线8510000称。

  10日上午,记者来到王先生所在的凤凰新城小区西区看到,在该小区牡丹园2号楼东侧一条主干道上,停着一辆白色轿车,车身已锈迹斑斑,轮胎也已瘪了,前后保险杠也均有一定程度腐蚀。

  “去年冬天的一天晚上停在这里的,到现在快一年了。”小区保安马师傅告诉记者,“我一直都在找车主,这附近的基本上都问遍了,就是没找到。”

  记者注意到,这辆车的前挡风玻璃左上角处贴着一张纸,上面写着“尊敬的车主,请尽快将车妥善安置,长期停放于此处影响道路交通安全也不利于园区和谐美观,业主意见很大”,落款为“物业公司9月25日”。

  管理该小区的新城物业一工作人员表示,物业公司也一直在寻找车主,可始终没有找到。“我们光贴条就贴了两次了,一直寻找车主就是没找到,我们也没法强制拖走。”该工作人员表示,要想对该“僵尸车”进行处置,必须得先找到车主才行。

  物业没有办法,那交警部门能否对这辆“僵尸车”进行处理呢?

  对此,聊城开发区交警大队办公室一工作人员说,根据相关规定,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并可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在实际执法中,交警可直接进行以上处理的只在城区主次干道等区域。但对于在有物业或者相关单位直接管理的小区内的停车区域,交警部门没有处理权限。“在该区域内,一般来说,并非占用公共交通资源,交警部门不可对其采取强制拖离等处理方式。”该工作人员表示,要想对此车拖走,必须得先找到车主才行。

  “唉,希望车主赶快现身吧!”王先生很是沮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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