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阳谷“黑户”小哥俩有了户口薄
11月20日中午,在阳谷县寿张镇东门村(旧称南台村),10岁的小铎和9岁的小哲兄弟俩,收到了一份特别的“礼物”。
当天,阳谷县公安局相关工作人员和聊城爱心驿站组织成员一起来到他们家,给他们送去了新签发的户口簿。
两个孩子显然还没意识到这意味着什么,在他们的身边,轮椅上的大伯安学军则激动地一个劲儿地表示感谢。
7月30日,本报刊发了《“黑户”小哥俩的爸爸,到底去哪儿了?》的报道,小哥俩的遭遇引起了很多人的关注。如今时隔三个多月,虽然父亲做完亲子鉴定后再次离家打工,但事情毕竟有了阶段性进展。当然,有了户口只是第一步,小哥俩要享受相关政策,还有很多路要走。他们的人生之路,仍需要更多的关爱。
回顾
一个老弱病残的家
住着“黑户”小哥俩
阳谷县寿张镇东门村有一个特殊家庭,祖孙三代,全是男丁,小铎和小哲的母亲和奶奶几年前先后因病去世,父亲外出打工后音讯全无,没给家里寄过一分钱。小哥俩的大伯安学军因先天性小儿麻痹症,只能待在轮椅上,至今单身未娶。一家人的收入,全靠小哥俩64岁的爷爷外出打工。家务活儿,安学军力所能及地干,兄弟俩小小年纪,平时刷锅做饭,洗衣扫地,更是不少干。聊城爱心驿站成员“@乐活聊城”至今清楚地记得,第一次走进这个家时,这对小哥儿俩正在洗碗、刷锅。好在安学军很疼爱他们,他们也把轮椅上上的大伯,当成了依赖。
在外人看来,这样相依为命的一个老弱病残组合,日子足够艰难。而实际上,摆在小哥俩面前的另一个难题是,因为他们出生时,父母不知出于什么原因,都没有在医院或妇幼机构办理相关证明,当然,也就一直没有给两个孩子落户。
“黑户”小哥俩因此面临的现实问题是,虽然他们现在正常上学,学习成绩都还不错,但因为他们没有学籍,未来升学很成问题。不仅如此,根据他们的现实情况,虽然符合“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条件,但也是因为没有户口,没法享受国家的相关政策。
据了解,“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指的是父母双方或其中一方,虽然没有死亡或失踪,但是事实上不能提供经济支持和照料的儿童。这类儿童也被称为“亚孤儿”或“事实孤儿”。一个可供参考的例证是,从2013年起,聊城市东昌府区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可以参照孤儿待遇享受基本生活费,其中,社会散居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每人每月720元,社会福利机构养育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每人每月1200元。
事实上,因为无法提供出生医学证明,孩子的户口问题一度无解。好在今年2月份,国家出台新规,对因特殊情况确实无法取得《出生医学证明》的,公安派出所可根据当事人提供的司法鉴定机构亲子关系证明、住院分娩记录等档案材料,在调查核实基础上报县级公安机关审批后办理。也就是说,要给小哥俩落户,要为其做亲子鉴定。首先,得要找到孩子的父亲。
进展
父亲一度被叫回
亲子鉴定帮大忙
7月底,本报关于小哥俩的报道见报后,引起了阳谷县公安局的高度重视。
20日上午,阳谷县公安局副局长楚存广表示,看到本报报道后,他立刻安排寿张镇派出所户籍民警赶到小哥俩家中,看望他们并了解具体情况。
据了解,此前阳谷警方曾多次梳理人口信息,但显然这两个孩子的问题,村里并未上报过。
得到负责民警的反馈后,阳谷警方立刻根据村民等提供的线索,着手调查孩子父亲安学峰的下落。功夫不负有心人,经过努力,他们终于辗转联系上孩子的父亲。
原来,这几年,安学峰一直在东北打工。在与民警通话时,安学峰提出,因为手里的工作太紧,他只能在秋收时回家。
如此一来,两个月过去了。今年的10月底,警方终于见到回来的安学峰,并立刻为其安排做了亲子鉴定。
楚存广表示,一般来说,亲子鉴定的结果要等20天左右。11月17日,在亲子鉴定结果出来,确认无误后,民警立刻按照规定为其办理了户口,并为其免除了工本费用。因为孩子的父亲已经再次离家,考虑到这一家人老老少少出行不便,20日中午,阳谷县公安局民警专程赶到他们家中,不仅为他们带去了新签发的户口簿,还送去了两桶食用油和一箱火腿肠。安学军看到大家带来的慰问品连连表示感谢。后来他才告诉大家,一家人已经断油好几天了。
记者注意到,小哥俩手中的户口薄是20日当天签发的。把户口薄拿到手之后,小哥俩还认真地辨认了索引上的每一个人名。看着此情此景,安学军非常激动,“真没想到你们这么快就把孩子的户口问题解决了,这下孩子就有指望了”。
几位涌进院子里的好心邻居告诉记者,这一家人日子过得真是很艰难,平时邻居们有空了,回来看看孩子,或者帮忙干点家务,但这毕竟不是长久之计,他们还是希望孩子的父亲能回家,在附近找个工作,下了班也能照顾下孩子。
解读
手续全落户不难
若造假代价也大
通过多方努力,小哥俩的户口问题得以解决,在未来的升学以及享受相关政策方面,算是扫清了障碍。
楚存广表示,通过亲子鉴定方式为孩子落户的情况不少,均为当时因种种原因没给孩子取得出生医学证明的情况。
据了解,根据今年2月份省公安厅专门下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出生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出生医学证明》是办理出生人口户口登记的法定证件,无需村(居)或乡镇、街道办事处开具落户介绍信。此外,不论是婚内超生还是非婚生子,家长为孩子申请落户,是否缴纳社会抚养费不再是能否落户的先决条件。
根据规定,1周岁以内的新生婴儿,公安派出所根据其父母申请、居民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和结婚证,当场予以办理。对于这种情况,只要手续齐全,目前的落户程序非常简单,所花的费用也不过是几块钱的工本费。
超过1周岁且持有《出生医学证明》申报出生登记的婴幼儿,公安派出所应当认真调查核实,无误后报县(市、区)公安机关审批后予以办理。以上情况中,持山东省外签发的《出生医学证明》的,申请人还需提供住院分娩记录或《出生医学证明》签发地公安机关签发的父母流动人口居住(暂住)证。
另外,对不能出具《出生医学证明》的,申请需提交亲子鉴定、住院分娩记录等材料,公安机关对其怀孕、生产过程调查核实后上报审批。相较而言,通过亲子鉴定,所花费用较高。
对一些特殊情况,公安机关本着以人为本的原则办理。比如,新生儿父母户籍地不在一处的情况,通知规定新生儿落户可以随父或随母;对父母双亡、失踪、出国(境)定居、服兵役或属在校学生的,通知规定公安派出所应当先调查核实,将核实材料报县(市、区)公安机关审批,新生儿可在其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处落户。
楚存广表示,为有效遏制拐卖儿童等情况,公安机关在办理新生儿出生登记时,将联网核查《出生医学证明》真伪,查验其父母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和结婚证等证件信息的一致性。对父母双方分别立户的,将通过查验户籍证明、检索人口信息系统等途径,准确掌握父母双方户籍登记情况,对存在疑问的要跟进调查处理。对发现的可疑《出生医学证明》将暂予扣留,并按规定送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或其委托机构进行真伪鉴定,或发函《出生医学证明》签发机关核查。对发现确系伪造、变造、买卖《出生医学证明》和持虚假《出生医学证明》办理出生登记的,将依法严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记者 赵宗锋 赵艳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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