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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铠霖因强奸未遂被判刑3年6个月 常铠霖资料遭扒

发布:2015-10-21 9:15:51  来源:网络  浏览次  编辑:佚名  分享/转发»

    2014年5月25日下午,丁女士开车从方庄桥附近接到常银生后,一同前往位于大兴区的北京天玺书画院。

 

    丁女士说,当晚每人喝了约4两52度的白酒。晚上9点半,她到书院北侧屋内的洗手间,当时常银生和王某还在院子里喝酒。大约15分钟后丁女士从洗手间出来,看到常银生在卧室内,随后她被常银生推倒遭强暴。丁女士说她一直大喊救命,但是没人救她。之后,常银生拿出手机不停拍照。事发后,丁女士报警。

 

    庭审中,常银生辩称他主动放弃对被害人实施强奸,其行为是犯罪中止。他的辩护人认为,常银生是酒后乱性,一时冲动,请求法庭对其免予刑事处罚。

 

    法晚记者了解到,大兴法院认为,常银生的行为构成强奸罪。鉴于其犯罪未遂,依法比照既遂犯从轻处罚,大兴法院一审以强奸罪判处常银生有期徒刑3年6个月。常银生不服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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