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冠县信息港 > 新闻频道 > 社会看点

醉酒霸座殴打乘客什么情况?醉酒霸座殴打乘客详情

发布:2018/10/10 13:44:40  来源:南方财富网  浏览次  编辑:佚名  分享/转发»

  (原标题:南宁铁路局回应“男子霸座殴打原座位乘客”:行拘10日 记入铁路征信体系)

  新京报快讯 国庆期间,钦州开往南宁的动车上再次出现“霸座”事件,一男子醉酒后强行霸占他人座位,原座位乘客对其劝导反被打。今日(9日),南宁铁路局针对此事通报称,旅客姜某殴打旅客高某,列车工作人员上前阻止,姜某被处十日拘留,并处二百元罚款。同时,在铁路征信体系中记录该旅客信息,180天内无法购买火车票。

  广西人民广播电台10月8日报道,有人反映,10月6日,在从钦州开往南宁的动车上,一位红褐色衣服的男子喝醉酒强行霸占了他人座位,原座位的乘客对其进行劝导却被打,之后,乘警前来处理此事,但红褐衣服男子趁乘警不在,又过去打原座位的人。最后,红褐色衣服男子被大家按倒在地上。

  有视频显示,动车内,一身着红褐色衣物的男子躺倒在地,身穿制服的工作人员将他拉起。视频中有乘客喊道“快把他拖走!铐起来!”新京报记者查询到,钦州开往南宁的动车始发站均为北海站。

  今日(9日)上午,新京报记者致电南宁铁路局宣传部舆情管理办公室,一位工作人员向记者表示,目前铁路局已针对“高铁乘客霸座后打人”事件发布通报。

  通报称,10月6日21时50分许,北海至南宁东D8322次旅客姜某殴打旅客高某,列车工作人员立即上前阻止,铁路公安部门随后介入调查,目前已调查、取证完结。南宁铁路公安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对姜某处十日拘留,并处二百元罚款。

  通报指出,同时铁路客运部门将根据国家发改委等八部门下发《关于在一定期限内适当限制特定严重失信人乘坐火车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意见》的规定,在铁路征信体系中记录该旅客信息,并在一定期限内限制其购票乘坐火车。该旅客将自公示期满无有效异议之日起,180天内无法购买火车票。

相关文章

网友评论

评论加载中...
赞助商推广链接

免责声明: 本站所有新闻文章来源于网络,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站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新闻文章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特别声明:视频、图文版权属于原作者,如构成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会在第一时间删除!删稿请发至邮箱:4143080@qq.com)

Copyright © 2003-2009 Guanxian.Org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