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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庄稼人肥业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掺混肥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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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庄稼人肥业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掺混肥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公示日期:2024228

2024226山东庄稼人肥业有限公司组织召开了年产10万吨掺混肥项目”竣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会。验收工作组由工程建设验收监测报告编制单位山东庄稼人肥业有限公司、验收监测单位山东合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并特2名技术专家(名单附后)组成。

验收组查阅了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听取了建设单位关于环境保护设施(措施)落实情况的介绍,现场查并核实了项目运营期环保工作落实情况并对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经认真研究讨论形成环保验收意见,具体内容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山东庄稼人肥业有限公司成立20191112,主要经营范围为肥料生产;农作物种子经营等,公司年产10万吨掺混肥项目位于聊城市阳谷县阳谷经济开发区东部工业集中区(山东泓昊建材院内),项目总投资2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35元),占地面积5000m2,租赁现有厂房,购置安装掺混肥生产线1条、复合肥生产线1等主要生产设施同时配套建设环保设施,项目投产后年可生产复合肥6万吨(其中3万吨用于生产掺混肥)、掺混7万吨;项目劳动定员60人,实行单班工作制,每班生产10小时,年运行300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山东庄稼人肥业有限公司于202312月委托山东永润环保咨询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山东庄稼人肥业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掺混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阳谷县行政审批服务局于20231218阳行审环202364”文对本项目进行了批复。项目202312月开工建设,202402竣工。

202402月,山东庄稼人肥业有限公司委托山东合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了本项目的竣工环保验收监测工作。山东合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20240217-0218项目外排污染物进行了监测,对项目环保设施建设和环境管理水平情况进行了检查,根据实地调查和监测结果,山东庄稼人肥业有限公司编制了《山东庄稼人肥业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掺混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为山东庄稼人肥业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掺混肥项目的整体验收,验收项目环保设备(措施)落实及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

二、工程变情况

通过现场调查,对照环评报告及审批意见,项目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环保设施与措施等均与环评及批复基本一致,项目建设无重大变动情况。

三、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废

本项目制造的复合肥采用挤压造粒技术,造粒过程不发生化学反应,尿素中存在少量游离氨,烘干环节温度升高,使游离氨挥发,废气中的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少量氨和臭气浓度。

项目投料、破碎、原料筛分、造粒、粗筛整形、烘干、精筛、冷却、掺混筛分、包膜、包装等环节会产生颗粒物,复合肥生产线投料、破碎、包装和掺混肥生产线投料、包装环节产生的废气由集气罩收集,复合肥生产线原料筛分、造粒、冷却、粗筛整形、精筛、包膜、掺混肥生产线掺混筛分等环节产生的废气负压收集,收集的废气经1#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烘干环节产生的废气负压收集,经旋风除尘器+2#袋除尘器+喷淋塔处理后也通过排气筒DA001排放。

(二)废

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喷淋塔废水。其中喷淋塔废水回用于生产,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通过市政管网排入阳谷县城东瀚海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

(三)噪声

企业噪声主要来源于生产设备、风机等运行产生的噪声。企业通过对设备安装减振基础、生产时封闭厂房、加强设备运行维护等措施,减轻设备运转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四)固废

项目运营期固废主要为原料杂质、废包装袋、废吨桶、废布袋、设备维修保养产生的废油桶和废润滑油以及员工生活垃圾。废包装袋、废吨桶和废布袋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油桶和废润滑油暂存危废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定期处置;原料杂质和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固体废物的贮存和处置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验收监测期间主体工程工况稳定、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正常,生产负荷见下表,监测结果能作为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依据。

监测时间

产品名称

设计生产能力

t/d

实际生产量

t/d

生产负荷

2024.02.17

高浓度复合肥

33.3

29.304

88.8%

浓度复合肥

100

88.2

88.2%

硫基复合肥(28-7-5

33.3

27.918

84.6%

硫基复合肥(18-12-10

33.3

29.106

88.2%

掺混肥

233.3

194.089

83.3%

2024.02.18

高浓度复合肥

33.3

29.073

88.1%

低浓度复合肥

100

88

88.0%

硫基复合肥(28-7-5

33.3

27.753

84.1%

硫基复合肥(18-12-10

33.3

29.04

88.0%

掺混肥

233.3

193.39

83.0%

监测结果表明

(一)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排气筒DA001出口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3.2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19kg/h,氨最大排放速率为0.17kg/h,臭气浓度最大监测值1122(无量纲)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37/2376-2019)表1“一般控制区”排放限值要求,颗粒物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排放限值要求,氨排放速率和臭气浓度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的排放限值要求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0.392mg/m3,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排放限值要求;厂界无组织氨最大排放浓度为0.51mg/m3,厂界无组织臭气浓度最大监测值为15(无量纲)。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的二级标准要求。

(二)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厂区生活污水排放口pH值在7.3-7.4之间,CODBOD5SS、氨氮、总磷、总氮日均最大值分别为31.25mg/L9.25mg/L13.75mg/L0.816mg/L0.1975mg/L1.90mg/L,均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及阳谷县城东瀚海水处理有限公司进水水质要求。

(三)厂界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东、南、北厂界昼间噪声最大值为56dB(A)、夜间噪声最大值为47dB(A),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3类标准要求;西厂界为其他厂区,未监测。

(四)污染物排放总量

根据监测数据、监测期间生产负荷和项目运行时间分析计算,项目运营期颗粒物排放总量为0.687t/a,满足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项目建设按环评及其批复要求建设了环保设施,目前,相关环保设施运行状况良好,项目产生的废气、废水、噪声能够达标排放,固体废物能够得到妥善处理。项目运行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明显不利影响。

六、验收结论

山东庄稼人肥业有限公司“年产10吨掺混肥项目”实施过程中按照环评及其批复要求落实了相关环保设施,项目建设过程未发生重大变动;验收监测的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和山东省相关排放标准,验收报告不存在重大质量缺陷。

鉴于项目基本符合验收条件,不存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中所规定的验收不合格情形,验收组原则上同意该项目环保设施通过环保验收

七、要求与建议

1按规范要求进一步完善验收报告编制内容,补充完善相关附图附件

2根据排污口规范化整治技术要求进一步规范排气筒设置,设置符合要求的环境保护图形标志牌,按照便于采集样品、便于计量监测、便于日常监督检查的原则规范设置排气筒监测采样孔、采样爬梯、采样平台和安全通道。

3、加强日常环保管理与监督,确保废气处理设施运转正常,废气达标排放。

4一般固废应及时收集至一般固废专用贮存、堆放场地,并定期处置。

5进一步规范危废暂存间设置,做好防流散与防渗漏措施,完善门窗防护和危废分区,完善管理制度和管理台账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对产生的危险废物进行贮存和管理,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及时进行处置。

八、验收人员信息

见附件

 

山东庄稼人肥业有限公司

2024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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