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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百份判决书透视聊城式离婚

发布:2014-8-20 8:52:06  来源:聊城信息港  浏览次  编辑:佚名  分享/转发»

  截至目前,今年聊城市法院系统审结公布的“离婚纠纷”案件935件,其中以东昌府区、莘县、临清市最多,分别是203件、167件、163件。

  判决书显示,离婚案件的原告以女性居多,起诉离婚的原因多是家庭琐事引发吵架、甚至家庭暴力,还有因家庭变故出现感情裂痕而要求离婚。

  案例1

  距离没隔阂 争吵伤感情

  戚远幽默风趣,江梅豪放奔放,两人恋爱两年后走进婚姻殿堂。

  新婚的生活是甜蜜的,随着女儿的出生,家庭的笑声也越来越多。

  因为戚远长期在外打工,两人的婚后生活聚少离多,江梅就带女儿去戚远所在城市团聚,戚远也买些首饰、化妆品送给妻子。

  不过,两人之间的矛盾还是不期而至,为此戚远还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戚远说,江梅脾气暴躁,经常与他以及他父母吵闹,他曾多次劝诫让她好好生活,但隔段时间,又出现吵闹,严重影响了他的正常生活。在生活中,江梅怀疑他在外出轨,以至于他无法对待生活和工作,要求离婚。

  江梅不同意离婚,她说他们有深厚的感情基础,只是在戚远不好好吃饭这等小事上有分歧和矛盾,而且她始终珍惜与戚远的这份感情,珍惜这段婚姻,从未做过伤害夫妻感情的行为。

  东阿县人民法院认为,两人之间在共同生活中虽产生了一些矛盾,但夫妻感情尚未达到完全破裂的程度。为了孩子的健康成长,夫妻双方应互谅互让,多沟通交流,换位思考,增加夫妻之间的信任,妥善处理存在的矛盾,定能弥补夫妻感情裂痕,促使双方和好,遂判决不准离婚。

  案例2

  妻子恋网友 数月未归家

  妻子尹花离家数月未归,崔山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讲述了他和妻子的婚姻历程。

  1996年春天,崔山和尹花在北京打工期间相识,第二年两人走进婚姻殿堂,并很快有了爱情结晶,感情一直很好。

  2000年,两人回到高唐老家购置车辆一起从事贩卖蔬菜的生意,生活状况不错,平常夫妻间虽有争吵,但事后均能和好如初。

  后来,尹花开始从事保险推销工作,只是在早晨帮崔山批发蔬菜,其余时间不再沾手家里的生意。

  两年前,尹花自称有胃病,每10天到聊城就医一次,对孩子的关心也越来越少,不过崔山当时因忙于生意没有特别在意。

  崔山后来得知,这两年中尹花认识了一名网友,对他产生厌倦,每月均以去聊城治病为由与网友同居。

  崔山说,尹花数月前离家未归,夫妻关系名存实亡,维持这样的夫妻关系,双方都痛苦,对正在就读的孩子的成长更不利,要求法院判决离婚。

  尹花未提交答辩状和任何证据,不过法院认为,两人婚姻有比较好的基础,且一度感情良好,不符合离婚条件,遂判决不准两人离婚。

  案例3

  包办的婚姻 难处的婆媳

  21年前,19岁姑娘项婷和15岁少年靖海的人生轨迹有了交集。

  经过双方家人的包办,他们订婚了,但这庄严的仪式并没有开始两人浪漫的恋爱史,因为此后他们并不经常见面。

  6年后,两人还是按照当地风俗举行了婚礼,并登记领取结婚证。

  婚后的生活并不平静,夫妻之间的争吵不断,特别是项婷和婆婆关系非常紧张,吵架越来越多,甚至大打出手。

  一对儿女相继出生后也并没有给夫妻双方带来些许平静,吵架、打架,闹得夫妻双方疲惫不堪。

  1年前,靖海喝醉酒后提出离婚,二人生气,继而大打出手,项婷头上被打起了一个大包,胳膊上黑了一大块。

  不久,两人分居,靖海将项婷的电话拉入黑名单。

  两人的分居没有斩断项婷和公婆之间的战争,不过老人还是阻止了儿子的离婚行动,迫使靖海撤回诉讼。

  不久前,靖海再次起诉离婚,莘县法院认为,两人结婚多年,育有一双儿女,有一定的感情基础,判决不准离婚。

  案例4

  生意不兴隆 夫妻要离婚

  1997年,东昌府区青年杨夏和宋冬在同一单位打工时相识,后建立恋爱关系。不久,双方一起回到杨夏家中开始做生意。

  相恋四年后两人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婚后,两人育有两子。

  两年前,两人因生意经营不善曾生气分居,之后宋冬主动示好,杨夏重新回到家中。

  今年4月份,双方协议离婚,但未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随后,双方又因生气分居生活,杨夏离家外出,自此双方再未共同生活,杨夏提起离婚诉讼。

  东昌府区法院认为,两人婚后的确建立了深厚的夫妻感情;近年来虽因生活琐事生气并分居,但不能以此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原告应珍惜多年来已建立起的夫妻感情,生活中互谅互让,相互尊重,共同肩负起家庭的重担,为两个未成年的孩子营造一个温馨和睦的家庭环境,对孩子的健康成长负起责任。相信只要双方能够相互关心,求同存异,定能和好如初。”法院判决书中写道。

  最终法院判决两人不准离婚。

  案例5

  甜蜜的网恋 争吵的婚姻

  2012年,聊城小伙刘望和济南姑娘张梅一直沉浸在甜蜜中——他们在网上相识相恋,最后走进婚姻殿堂,一起在济南生活。

  不过,平淡的生活很快让他们步入婚姻现实,双方摩擦不断。

  张梅说,刘望因怀疑她家人要拆散双方,经常与她吵架进而拳脚相加。有一次刘望殴打她后,她只好到亲戚家居住。一年前,双方在五楼顶上吵架,刘望将她从楼顶推落,造成她多处骨折。

  刘望不认同张梅的说法。法院查明的事实是,张梅从五楼摔下受伤,先后住院治疗44天,由刘望予以陪护,医药费由刘望支付。

  东昌府区法院认为,张梅刘望系自由恋爱后结婚,办理结婚登记前已同居生活,建立了应有的夫妻感情。张梅主张刘望将她从楼顶推落摔伤,证据不足不予认定。

  最后法院在判决书中写道:“张梅受伤后刘望出资进行了治疗并陪护,双方夫妻感情尚未完全破裂,还有和好可能。且张梅未提交证实夫妻感情破裂的相关证据。双方应珍惜已建立的夫妻感情,正确处理夫妻之间的矛盾,共建幸福家庭。综上,张梅提出离婚的理由不充分,法院不予准许离婚。”

  案例6

  丈夫患性病 感情到尽头

  10年前的一个冬日,姚荷与丛煜相识相恋,并顺理成章走进婚姻殿堂,开始了一段甜蜜的婚姻生活。

  随后,两个孩子相继出生,这个家庭多了笑声,也多了争吵声。

  丛煜因工作需要经常出差,回家的次数比较少,对此,姚荷颇有微词,她认为丛煜没有尽到为人父为人夫的责任。

  感情隔阂一旦产生,若不及时弥补就会越走越远,而此时一个意外事件让夫妻关系到了覆水难收的地步。

  原来,丛煜被查出患有性病,这无疑成为加速夫妻关系恶化的催化剂,姚荷认为这是丈夫在外面生活不检点造成的,从感情上难以接受这个事实。

  丛煜解释说,他患这种疾病的途径并非因性关系、唾液、血液等,而是在一次出差中使用了宾馆中被感染的被褥造成的,他问心无愧。

  不过,姚荷与丛煜还是闹起了离婚大战,并最终对簿公堂。

  法院认为,两人虽已结婚多年,但在此期间常因琐事生气,尤其丛煜患病后夫妻感情恶化,现双方分居已一年多,故应认定两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遂判决准予两人离婚。

  (本组稿件中人物均系化名)

  (记者 孙克峰 通讯员 李利华 潘辉)

  ■记者手记

  甜蜜的婚姻需要互相欣赏

  长久的婚姻需要互相包容

  最近,一篇讲述婚姻哲学的文章特别热,大意是,厌倦平静婚后生活的妻子在外面遇到异性知己,从不修边幅变得容光焕发。

  老公察觉后对妻子说:“现在你遇见这个人,他给了你新鲜感,你就觉得他好。如果你跟他结婚过上几年,就会发现我俩的今天就是你们的明天,甚至还不如现在。因为我们俩从一开始就没隔着心,有了儿子,一起买了房子置了家,你和我,挣来的每一分钱都给了咱们儿子、咱们的家。你和他呢?从一开始就是两家人,他有闺女你有儿子,谁都想多吃多占,永远不均。有激情时,糊里糊涂地过,激情没了,对方就成了外人,到那时候,你就后悔了!所以你要是觉得跟他一起更好,你就去吧。”

  老公一席话让妻子幡然醒悟,从此再也没说过要离婚。

  其实,婚姻本来就应该是平淡的,可是太多的人经不起平淡的生活,脱离了生活的轨道,忽略了本有的责任。这些可以从聊城法院系统今年审结的近千例判决书中找到依据。

  翻看这些判决书,可以成为新闻的案例不多,上述几个属于特例,大多数判决书字数都不多,案情也非常简单,原告比较一致的说法是,夫妻性格不合经常发生争吵,感性已经破裂,要求法院判决离婚。

  不过,从判决书中不难发现一点,绝大多数婚姻初期都是甜蜜的,随着岁月的流逝,锅碗瓢盆占据了生活的主角之后,恋爱时期被掩盖的分歧就暴露出来,开始因琐事而争吵,继而越走越远。

  对此,法院一般判决双方不准离婚或者驳回原告起诉,这是从维护家庭稳定和社会和谐的角度考虑,因为毕竟很多夫妻携手走过很多风风雨雨,离婚诉讼也许有意气用事的一面,希望他们慎重考虑。

  凡是不准离婚的案例,法官都会在判决书中对夫妻双方进行劝慰,要他们珍惜多年来已建立起的夫妻感情,生活中互相包容,相互尊重,共同肩负起家庭的重担。

  甜蜜的婚姻需要互相欣赏,长久的婚姻需要互相包容,希望走入婚姻殿堂的人都能用心经营自己的生活,希望每个家庭都能够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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