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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强奸13岁幼女 检方:自愿 仅对其行拘15天

发布:2015-7-30 8:37:25  来源:股城网  浏览次  编辑:佚名  分享/转发»

崔女士称警方从未提供立案通知书,女儿手机上留有聊天记录等直接证据,但相关物品被警方扣留,仍未归还。大名县公安局相关负责人回应南都记者称,若需这些图片需先找邯郸市公安局开介绍信。

据律师说法:“假若女孩确被张某强奸,根据《刑法》应将张某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公士公益团队负责人、北京张新年律师分析称,就算女孩是自愿,但只要张某明知女孩是不满14周岁的幼女而与其发生性关系,也应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为人不明知是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双方自愿发生性关系是否构成强奸罪问题的批复》,对张某以强奸罪定罪处罚。

“除非是不知对方是不满14周岁的幼女,且双方自愿发生性关系,未造成严重后果,情节显著轻微的,不认为是犯罪。”张新年说。

至于如何判断是否知道对方是不满14周岁的幼女,张新年律师表示,应该根据《关于依法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意见》第19条规定,从其身体发育状况、言谈举止、衣着特征、生活作息规律等综合考察判断。但他表示,据此经验法则来判断,主观性还是很强,自由裁量的空间还是太大,容易误判。

张新年认为,女孩母亲称女儿是被强奸,且女孩仅有13岁,因此相关部门应该慎重对待,如果撤销案件,应当具备法定事由,符合法定情形,并严格遵守《刑事诉讼法》的相关程序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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