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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身中7刀死亡 背后疑点重重死因真相不简单

发布:2015-8-13 14:56:32  来源:股城网  浏览次  编辑:佚名  分享/转发»

丈夫姚华炯外出打工,24岁的年轻妻子娜娜在山东高密的家里带孩子。一个月前,娜娜被发现在家中死亡,尸检显示:死者脖子上致命伤5刀,全身一共七刀。脖子大动脉割断,脖子割断了三分之一。一个月后的8月5号,当地警方调查结果称死者为自杀,没有犯罪事实,不予立案。

身中7刀死亡
女子身中7刀死亡

女子和两岁的孩子在家,结果孩子安然无恙,但女子却身中7刀死亡。显然,此案疑点重重。特别是,警方给出的自杀结论,明显不大符合常理:如果一个年轻的妻子,也是孩子妈妈要自杀,其是否会先安顿好孩子,然后留下遗言之类?换言之,自杀也是有原因的,在事发前,除过电话打不通之外,家属均确认女子并无异常,那么她为何要自杀呢?

如果说,警方给出自杀定论,并不需要同时给出自杀原因的话,那么警方显然有必要先排除案件的相关疑点,特别是可能构成他杀的相关疑点。比如女子被发现死亡时,正在做饭,电饭锅是开着的,给孩子的奶粉正准备冲;比如如果是自己刺了自己7刀,这是否可能,可以推断出的刀伤先后顺序又是什么?比如孩子虽然只有两岁,但所谓童言无忌,孩子所说的“事发当天有两个男子进来过”是否是事实?虽然2岁孩子的话是不能采信的,但警方是否有责任排除他人到过现场的情况?

此外,还有一个最大的疑点在于,当事人反映家中的钱被盗。但警方却称“盗钱的事,是不是符合立案条件还要再研究”。这明显不符合办案原则和逻辑。因为命案现场有钱被盗问题,其不能单纯做盗窃案来处理。警察为何要将命案与盗窃分开来对待呢?

更让人疑惑的是,既然警方接报警之后,也经过了近一个月的“全面细致地侦查”,“在综合各方面情况后才得出‘自杀,没有犯罪事实’的结论”。那么警方做了哪些侦查,侦查结果的依据又是什么?这些问题的答案,即使不便向社会公布,至少也该对死者的家属解释清楚。

一名女子身中7刀死亡,虽然并不能完全排除自杀的可能。但到底是自杀还是他杀,警方在侦查之后,有责任也有权利认定结果。但同时也有责任和义务说明认定依据,给家属一个交待。至少,有必要将围绕命案的重要疑点,先一一排除。否则,轻率下结论,或者带着疑问就给案件定性,又岂能让家属心服口服,又怎么才能树立警方客观、公平、公正的处事形象、执法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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