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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伪造有价证券什么情况?男子伪造有价证券详情

发布:2018/10/25 15:29:20  来源:南方财富网  浏览次  编辑:佚名  分享/转发»

  来源:三秦都市报

  1999年10月,朱某某使用伪造凭证式国债收款凭证及套取银行空白存单的方式,非法向公众募集大额资金、吸收巨额存款后,改名换姓逃了十多年。十多年来,他换了两张身份证,想借此将罪行慢慢“漂白”,却终究难逃法网。昨天,这起伪造国家有价证券和挪用资金案,在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2003年1月23日,西安市公安局决定将朱某某刑事拘留,同年4月1日,西安市检察院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对其批准逮捕。而朱某某直到2017年才被抓获归案,同年5月19日由西安市公安局执行逮捕,10月18日移送至西安市检察院审查起诉。

  昨天在法庭上,办案检察官宣读起诉书称:被告人朱某某伪造凭证式国债收款凭证,数额特别巨大,应当以伪造国家有价证券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另外,被告人朱某某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资金归其公司使用,数额较大不退还,应当以挪用资金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并予数罪并罚。

  但朱某某对上述指控进行了否认。他称,自己同时开办着多家公司,具体业务都是交给他人负责处理的,伪造国债的事自己事先并不知情。他也没有指使刘彤套取空白银行存单,所获300多万元是借的。不过提及这些年的经历,朱某某坦白,自己这些年大部分时间都用假的身份信息生活在深圳。刚出逃时所用的假身份信息是在网上买来的,后来全面更换二代身份证,他又托人给自己重办了一张。潜逃期间,他由一名“老板”沦为在砖厂打工。

  目前,该案仍在进一步审理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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