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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父家拆迁款都给了他儿子,现在却要搬过来跟女儿一家住,合理吗?

发布:2019/1/7 9:47:20  来源:岁岁网  浏览次  编辑:佚名  分享/转发»

网友提问:岳父的房子拆迁了,拆迁赔得的钱他全给了他儿子。岳父没地方住了,现在要搬过来跟我们住在一起,但是我不同意,老婆为这个事情和我吵架。拆迁款我一分都没拿到,我凭什么要养他?大家说我能怎么办?

人间四月天:这种人就是坑女儿,女婿完全可以拒绝其来家里住,没毛病。

关于重男轻女的思想在农村,这个事其实很多人可以说是已经默认,并且也已经是默默接受了这个事实。毕竟在农村,女儿嫁人后确实也和娘家人联系得少,所以,有时候就算是分家产没有被分到也就无所谓了。不过,要是遇到了那种“宠儿欺女”的父母,那就很难说了。

最近,就在某论坛看到这么个事情,故事说的是小李家里有一儿一女,小李是姐姐,几年前已经嫁人。但是,最近小李娘家赶上拆迁,也拿到了将近五百万的赔偿款。但是,小李的父亲却把这里面大多数钱都给了小李的弟弟,用于其结婚和生活,而在拆迁以后,父亲却表示没地方住了,要来小李家跟女儿一起生活,让女儿照顾他。

岳父家拆迁款都给了他儿子,现在却要搬过来跟女儿一家住,合理吗?

首先,客观来说,父亲要女儿为其养老,这件事无可厚非,毕竟,子女给父母养老不单单是道德的要求,同时也是法律规定的责任与义务。但是,小李父亲这种好处全给儿子,责任留给女儿的做法真的是不敢苟同。

说难听一点,这就是跟女儿耍无赖,让女儿担责任的时候把女儿当一家人看待,而该跟女儿分好处的时候,女儿就是会泼出去的水了。诚然,我们也应该接受,这拆迁补偿款确实也没有理由说必须给女儿,毕竟,女儿嫁人后户口就迁到婆家了,拆迁补偿肯定是没有女儿的份儿的。

但是,像小李父亲这种,就算是儿子的那一份拆迁补偿给儿子,但是,自己的这一份总得两个孩子分吧。这样一股脑都给儿子的做法,显然对女儿来说都太不公平了。

然后,就小李父亲提出要和女儿女婿一起住,让女儿女婿为其养老的做法其实女婿也是可以拒绝的。毕竟,从现实角度来说,女儿是他的子女,但是,作为女婿就基本上没有什么责任和义务了。

因为,给老李养老完全就是老李女儿和他儿子两个人的事情,而现在老李这种选择只让闺女一人承担也是不可行的。父亲不让儿子养,并不意味着儿子就可以不用养,小李也是完全可以要求弟弟承担父亲的养老责任的,并且其弟弟也应该承担养老责任。

当然,还有一种解决方案就是女儿和女婿离婚,然后老李让女儿给他养老,这就随便了。但是,这样欺负人显然是不合适的,早晚会出事。

下面来看看几个网友反馈的真实案例:

家家有本难念的经,我是亲父母与三兄弟的故事,父母有套临街房,街道改建计划一间门面三层要给建筑费(几十万吧),父母没钱,我说我要,可两兄弟合伙说不同意我要,我打消了购买念头,最后结局谁都没钱买,父母以最低价格转卖,政府又分了一块地基盖了几间房住,因我常年在外打工,兄弟俩合伙又把父母的房卖掉(卖后我回去才知道),父母租房住,回去后卖房钱安排,购墓地一处(那时购很便宜,防止钱被兄弟俩瓜分)剩余的钱分两部分,一部分活期家里生活与老人看病(父母有低保和医保)另一部分购置低保房(父亲是抗美老兵,小弟与父母住)当天兄弟俩人同意并办理了手续(钱转我名下户头,另开户),老三工作工资个人用不上交(他每天150-200元),并购电动车一辆,但不以用父母的钱,如父母的钱用完三兄弟AA养老,第二天老大合伙老三又不同意钱存我名下了,理由是我把钱用掉,他兄弟立字据父母生老病死与我无关,我只好把钱又转出,过几天后我离开家外出务工,没多久老大把父母接他家偏房住,老三租房住,不到一年时间父母的钱被兄弟俩瓜分了,父母无人照顾,我每次回家看到父母生活情况,我都满眼泪,只好把冰箱填满食品,肉类食品加工成半成品,煮熟可以吃情况,在留点钱,陪父母住上几天,做做饭打扫卫生说说话,两年后父母先后去逝,再父亲生病期间没有人回去,老三在家说没时间,我回去照顾,父亲把我当仇人一样,伤感啊!又过了一年父母双逝,大家才都聚在一起,希望父母安息,一路走好!

我家更加奇葩,我老丈人家就两个闺女,我老婆小女儿,比较有出息,在一家外企做人力资源,我们家条件相对好点,大姨子家工资不如我们,但是家境也不差。老丈母娘三年前走了,老丈人就把手头上的多余钱分了,一人十万左右,这下麻烦了,大姨子耿耿于怀,说我们条件好,不该拿这个钱,所以时不时找丈人要点零花钱。这次老丈人拆迁,本来是开心事,我们找人准备拿两套房,以后也方便分配。大姨子坚决不同意,说要拿钱,她家女儿要上好初中,去买学区房。我说你买房了,肯定是你名字,老丈人住哪里,他的房子怎么可能全部写你的名字,以后你要是不闻不问了,一脚踹开,他住哪里?然后就处处找我们麻烦,最后丈人拿了一套房。丈人的租房钱,水电气都是我交,大姨子一家就当不知道这事。

我家也是拆迁的,红本面积150平方,分四份,我爸妈二份,我一份,我哥哥一份,我分了37.5平方,按国家政策乘3等于112.5个平方,再享受政策可以分到总共300平方的安置房,187.5平方价为优惠价950,我还有个姐姐出嫁了,没户口,就没享受国家政策!我爸妈用红本面积的50个平方,换了一套150的大套给我姐,我做儿子的还没女儿分得多,那你说以后我爸妈有个什么事是不是要我姐也出三分之一?我想应该是有享受也该有担当吧?

我刚结婚的时候,是一名小学教师,经济困难,受尽了岳丈家的白眼和欺压。三舅姥爷还动手打我……丈母娘更是恶语伤人、令人心寒透了,岳丈家所有亲戚都不来往。后来我到镇政府、县直机关工作,孩子都培养成人,就业了。现在丈母娘八十多岁了,近十年来,一直在我家,平时还矫情地对我孩子说“你们小时候,外婆最喜欢你们”,除了她大儿子每年给二千元外,其他人一分钱都没有给。丈母娘在我们家这么多年,衣食住行、吃药调理都是我家负担,最近不能步行了,我还替她买了辆电瓶车代步。想想过去她的浅薄的言行,真的生气。

你不同意就对了,这样的老人不值得同情。因为我有亲身体验,我岳父在世时,是高教退休老师,退休金每月四.五千元。岳母去世后,两个儿子谁也不让他到自己家去。俩个儿子都有不错门工作,一个是电厂工程师,一个是大厂的车间主任,都有不菲的收入,说白了就是不差钱。后来老人在我家住了四、五年,其间除去拿几个生活费,看病都是我拿钱。其间我维修房子,花了几万,老头一分钱都没表示。老头走时几十万,全都给了儿子,女儿一分都没见着。这样的老糊涂虫不管就对了,不管不气的上,谁管谁伤心。反过来他儿子还以为,管他的得了不少钱。真是好人难做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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