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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植科创(山东)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农药药肥复配、分装项目(二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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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植科创(山东)有限公司

年产3万吨农药药肥复配、分装项目(二期)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公示时间:2024年12月9日

2024126日,中植科创(山东)有限公司组织召开了年产3万吨农药药肥复配、分装项目(二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检查会。验收工作组由工程建设验收监测报告编制单位(中植科创(山东)有限公司)、验收监测单位合创检验检测研究院(山东)有限公司)并特邀2名技术专家(名单附后)组成。

验收组查阅了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听取了建设单位关于环境保护设施(措施)落实情况的介绍,现场查并核实了项目运营期环保工作落实情况,并对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经认真研究讨论形成环保验收意见,具体内容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中植科创(山东)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农药药肥复配、分装项目(二期)位于山东省聊城市阳谷县侨润办事处北外环路与建设路交叉口东300米路南。

项目分期建设,项目二期总投资7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0万元。购置部分生产设备,配套建设公辅设施和环保设施进行生产,实际一期可年产农药肥料11550,农药3147.5可湿性粉剂生产线拆除后),二期可年产农药2266.5吨。其余产品留待后期建设。劳动定员新增10人,单班制,每班8小时,生产线年作业300天,全年工作2400小时。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中植科创(山东)有限公司于202311月委托山东碧源项目咨询项目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中植科创(山东)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农药药肥复配、分装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2418日阳谷县行政审批服务局以阳行审环字【20245号文对该项目进行了批复。2024912日排污许可证重新申请完成,编号为91371500MA3DK3Q90C001001P

项目分期建设。项目一期于202441日验收完成,年产农药肥料11550,农药3147.5可湿性粉剂生产线拆除后)20249月,中植科创(山东)有限公司委托合创检验检测研究院(山东)有限公司进行二期项目的竣工环保验收监测工作。合创检验检测研究院(山东)有限公司于2024.09.27~2024.09.28对本项目外排污染物、环保设施运行情况进行了监测,对环境管理状况进行了检查。根据实地调查和监测的结果,中植科创(山东)有限公司编制了《中植科创(山东)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农药药肥复配、分装项目(二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三)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为中植科创(山东)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农药药肥复配、分装项目”的验收,验收项目环保设备(措施)落实及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

二、工程变动情况

本次为项目期验收,企业在一期基础上购置了部分生产设备。通过现场调查,对照环评报告及审批意见,该项目建设地点、生产性质、生产工艺、等均与环评基本一致。主要变更内容为:

1、水分散粒剂只上了混合罐和水平包装机,工艺过程只是简单的混料搅拌、包装,无粉碎、捏合、造粒、烘干、筛分等过程,减少了污染物的产生,不属于重大变更。

2、环评中地面清洗废水经厂内污水站处理后回用于绿化,实际地面清洗废水经厂内污水站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属于重大变更。

3、为了更好地收集处理废气,环保设施由环评上的1套除尘+1套有机废气处理设施,变为5套除尘+5套有机废气处理设施,排气筒由环评上的2根增加到10根,污染物排放总量不变。不属于重大变更。

4、生产线位置发生变化,但设备总数未超环评,备用生产线年运行时间不超过 80 小时(5d),不增加污染物排放总量。

根据“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等文件判定原则,项目建设无重大变动情况。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

项目一期运营期废气污染物主要为上料、搅拌、灌装、喷码工序产生的废气及储罐呼吸废气

上料、搅拌产生的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分别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1DA003DA007DA009)排放;搅拌、灌装、喷码工序产生的废气及储罐呼吸废气密闭收集后经“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催化燃烧”处理后分别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2DA004DA008DA010)排放。

(二)

项目排水采用雨污分流系统,化验室废水、设备冲洗水、工艺用水全部进入产品,不外排;地面清洗废水经厂内污水站处理后回用于生产;生活污水通过市政污水管网,进入阳谷县城东瀚海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深度处理。

(三)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搅拌罐、砂磨机、剪切罐、风机和空压机等高噪声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将产噪设备均设置在生产车间内,生产车间为封闭隔声厂房;各类产噪设备底座均安装减振垫。

(四)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废包装材料、废抹布、除尘器收尘、废除尘布袋、废催化剂、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废机油、废液压油、含油抹布、废机油桶、污水站污泥和生活垃圾。

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废包装材料、废抹布、除尘器收尘、废除尘布袋、废催化剂、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废机油、废液压油、含油抹布、废机油桶和污水站污泥暂存在危废暂存间,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

固体废物的贮存和处置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及《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要求。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验收监测期间主体工程工况稳定、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正常,生产负荷见下表,监测结果能作为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依据。

监测时间

产品名称

设计生产能力

/

实际生产量

/

生产负荷

2024.09.27

农药

18.05

18.05

100%

2024.09.28

农药

18.05

18.05

100%

监测结果表明:

(一)废气

废气监测结果表明:验收监测期间,排气筒DA002出口VOCs最大排放浓度为2.97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025kg/h,排气筒DA004出口VOCs最大排放浓度为2.18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0054kg/h,排气筒DA008出口VOCs最大排放浓度为3.75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015kg/h,排气筒DA010出口VOCs最大排放浓度为3.58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028kg/h,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12801.6-2018)表1“其他行业”第Ⅱ时段标准及《农药制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7-2020)表1标准(60mg/m33.0kg/h);排气筒DA001出口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1.1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0092kg/h,排气筒DA003出口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1.2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0096kg/h,排气筒DA007出口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1.4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0024kg/h,排气筒DA009出口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1.3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0043kg/h,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一般控制区”限值要求、《农药制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7-2020)表1标准,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20mg/m33.5kg/h)。

验收监测期间,无组织厂界监控点VOCs最大排放浓度为0.86mg/m3,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12801.6-2018)表3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2.0mg/m3);无组织厂界监控点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469ug/m3,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厂界浓度要求(1.0mg/m3)。

(二)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区废水总排放口2天的日均值分别为PH:7.3-7.47.3-7.4化学需氧量14mg/L17mg/L、生化需氧量3.9mg/L5.0mg/L、悬浮物8mg/L8mg/L、氨氮0.540mg/L0.519mg/L,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4三级标准,同时满足阳谷县城东瀚海水处理有限公司进水水质要求。

(三)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北厂界昼间噪声最大值为54dB(A)、夜间噪声最大值为48dB(A),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3类标准要求。项目东、西、南厂界为其他企业,未监测。

)污染物排放总量

根据验收监测数据、项目运行时间及监测期间的生产负荷分析计算,项目VOCs非甲烷总烃计)排放总量为0.17616t/a颗粒物排放总量0.0612t/a满足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项目建设按环评及其批复要求建设了环保设施。目前,相关环保设施运行状况良好,项目产生的废气、废水、噪声能够达标排放,固体废物能够得到妥善处理。项目运行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明显不利影响

六、验收结论

中植科创(山东)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农药药肥复配、分装项目(二期)实施过程中按照环评及其批复要求基本落实了相关环保措施,项目建设过程未发生重大变动验收监测的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和山东省相关排放标准,验收报告不存在重大质量缺陷。

鉴于项目基本符合验收条件,不存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中所规定的验收不合格情形,验收组原则上同意该项目环保设施通过环保验收。

七、要求与建议

1加强日常环保管理与监督,确保废气、废水、噪声稳定达标排放,固废得到妥善处置。

2按照便于采集样品、便于计量监测、便于日常监督检查的原则规范设置排气筒监测采样孔、采样爬梯、采样平台和安全通道;做好排气筒的日常维护,避免腐蚀泄漏的发生。

3、一般固废应及时收集至一般固废专用贮存、堆放场地,并定期处置。

4进一步规范危废暂存间设置,完善门窗防护和危废分区做好防流散措施,规范设置环保标识,完善管理制度和管理台账。

八、验收人员信息

见附件。

中植科创(山东)有限公司

                                          20241206

附件下载浏览http://www.guanxian.org/tp/2024/1209/160850331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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