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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多次持购房合同落户被拒 耽误孩子入学

发布:2014-6-15 17:54:31  来源:聊城房产网  浏览次  编辑:佚名  分享/转发»

10日,莱山区凤凰山庄的李女士向本报反映,本来为方便孩子就近入学买的房子,却因迟迟未办出房产证无法落户,眼看小学报名将开始,自己却只能干着急,而开发商表示房产证最早也要明年才能办理出来。记者调查发现没有房产证如何落户,成了不少人面临的一个大难题。

划片入学使得不少人在购房时会首先为孩子将来上学考虑,家住莱山区凤凰山庄的李女士也不例外。“买房时就是考虑凤凰山庄离莱山区实验小学比较近,孩子入学方便才把家安在这里,可是孩子都到了入学年龄了,房产证还没有办出来。”李女士告诉记者,2012年5月份交房时,因为房屋地面以及道路没有修整好等一些原因,业主与物业协商后改成10月份交房,“按照购房合同,交房3个月内办理房产证,按照10月份交房算,2013年2月份就该办理了,但是至今都没有办出来。”

去年5月份,孩子要上幼儿园时,李女士便去物业催促过,物业的答复是正在办理,年底便能办出来,“当时物业说得很肯定,我们觉得幼儿园在哪里上无所谓,别耽误孩子上小学就行。”但令李女士不安的是,年后房产证仍没有办下来,而自己一家还是招远户口,“小学6月20号就要报名了,我们拿着购房合同去派出所落户,派出所说没有房产证就落不了户,这样孩子也没法入学。”

10日上午,记者联系了凤凰山庄的开发商海风置业有限公司,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凤凰山庄的房产证正在办理,“已经进行了初始登记,年底能拿到大证,大证办理出来后就可以办理每户的房产证了。”对于为何没有在合同约定时间内办理出房产证,凤凰山庄物业的一名工作人员表示是由于工程进程的问题,小区的综合验收尚未通过。

那么,没有房产证能否使用购房合同落户呢?10日上午,记者来到凤凰山庄所在的初家派出所,户籍窗口的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想要落户必须持房产证,仅有购房合同是无法落户的。该工作人员出示了一份2013年5月1日开始实施的《烟台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全市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制定实施意见》,其中有“公民通过合法方式、合法途径购买、自建、继承房屋,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并实际居住的,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婚子女、父母,可以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但是我朋友在芝罘区买的房子,没有房产证也可以落户了。”李女士告诉记者,听说芝罘区拿着购房合同也可以落户后,自己多次拿着购房合同去初家派出所希望落户,但都被拒绝了。

“如果孩子确实到了适学年龄的话,分局可以与初家派出所协商一下,拿出一个合理的解决办法。”莱山分局户籍科的工作人员表示,对于这种情况可以区分对待,争取保证孩子能正常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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