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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一网民网暴他人 被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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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一网民网暴他人 被行政拘留





按照打击整治网络谣言、网络暴力专项工作部署要求,冠县公安局全力出击,持续保持对网络谣言、网络暴力的严打高压态势,重拳整治网络乱象。

典型案例

近日,网民么某某因纠纷,在某短视频平台发布针对他人的侮辱性视频及评论。该行为侵犯了他人的合法权益,扰乱网络秩序,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之规定,依法对么某某进行行政处罚。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打击报复。(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

警方提醒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对于利用互联网发布不实信息,扰乱社会秩序,寻衅滋事,侮辱、诽谤他人等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构成违法犯罪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请广大网民朋友们文明上网,共同营造清朗网络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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